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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考试题(2003年10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民法学试题)

发布时间:2024-04-19 20:51:10 游览:92 次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332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解除权、追认权、撤销权分别属于()

 A.请求权、支配权、抗辩权B.形成权、请求权、抗辩权

-353

 C.形成权、形成权、形成权D.请求权、请求权、抗辩权

-330

 2.自然人被宣告死亡和自然死亡的时间不一致的,如果自然人在自然死亡之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与自然人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相抵触,则以()

 A.人民法院的认定为准

 B.自然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为准

 C.利害关系人的选择为准

 D.自然人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为准

 3.甲失踪6年,经其妻乙申请,人民法院宣告甲死亡,此后,乙与丙结婚。3年后,甲返回并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恢复与乙的婚姻关系,人民法院应该()

 A.确认乙与丙的婚姻关系有效

 B.确认乙与丙的婚姻关系无效

 C.撤销乙与丙的婚姻关系,确认甲与乙的婚姻关系自行恢复

 D.要求乙与丙解除婚姻关系

 4.甲、乙、丙三人合伙开餐馆,甲出门面房折价20万元;乙出资金10万元;丙出技术,为厨师。三人约定盈余均分,亏损由乙负担。经营1年后,负债6万元,丁为债权人。对此债务()

 A.甲、乙、丙应按照盈余分配比例对丁各承担2万元

 B.甲为店主,应由甲全部承担

 C.甲、乙、丙承担连带责任

 D.应按约定由乙独自承担6万元

 5.甲、乙两人签订的租房合同约定:如果甲在外地工作的儿子丙在6个月内不调回北京工作,甲则把自己在北京的一栋房屋出租给乙。甲、乙两人的行为属于()

 A.附肯定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B.附否定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C.附肯定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D.附否定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6.甲的儿子乙学习成绩名列前茅,为进一步提高乙的学习成绩以便乙在即将举行的全国统一高考中考上重点大学,甲特意为乙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后来,乙迷恋上网,学习成绩下降,只考上了一般本科院校。甲购买笔记本电脑的行为属于()

 A.无效行为,因为甲购买笔记本电脑的目的没有实现,其意思表示是不真实的

 B.可撤销行为,因为甲购买笔记本电脑的目的存在重大误解

 C.有效行为,因为该行为虽有误解但不是重大的

 D.是有效行为,因为该行为的效力不受甲的行为动机落空的影响

 7.甲向首饰店购买钻石戒指一枚,标签证明该钻石为天然钻石,买回后即被人告知实为人造钻石。甲遂多次与首饰店交涉,历时一年零三个月,未果。现甲欲以欺诈为由诉请法院撤销该买卖关系,则甲的诉讼请求()

 A.不可以得到支持,因已超过行使撤销权的1年除斥期间

 B.可以得到支持,因首饰店主观上存在欺诈故意

 C.可以得到支持,因未过两年诉讼时效

 D.可以得到支持,因双方系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

 8.甲委托乙购买旧手机一部,丙委托乙出卖旧手机一部,于是乙同时代理甲、丙签订手机买卖合同。则乙的行为属于()

 A.滥用代理权B.居间行为

 C.行纪行为D.超越代理权

 9.某精神病院的住院精神病人甲从精神病院出走后,在超市闹事,造成超市经济损失1500元。对此经济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是()

 A.甲B.超市

 C.甲的家属D.精神病医院

 10.甲将一批货物存放在乙的仓库中,待甲提货时,发现丢失部分货物。甲向乙请求赔偿的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A.6个月B.1年

 C.2年D.20年

 11.2001年10月2日,甲因过失致乙人身伤害,造成乙损失5000元。甲无力赔偿,乙也没有主动请求甲赔偿。2003年4月1日,甲出外打工,赚了一些钱,主动向乙支付了2000元作为赔偿金。后来,甲在接受普法教育时才明白乙的赔偿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则()

 A.甲有权要求乙返还2000元的赔偿金

 B.乙接受2000元属于不当得利

 C.乙有权接受2000元,甲无权请求返还

 D.乙无权接受,该2000元应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

 12.下列民事主体中,全部享有名称权的是()

 A.自然人B.自然人、法人

 C.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D.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

 13.下列权利中属于我国特有的物权类型的是()

 A.永佃权B.典权

 C.地上权D.地役权

 14.某招领处将招领期已过的一块手表以拍卖的方式卖给甲,后来乙将该表从甲处盗走,并以极低的价格卖给了恶意的丙。丙不慎又将该表丢失,被人捡到送给招领处。经查,该表原为自然人丁所有。现在对该手表享有所有权的人是()

 A.甲B.乙

 C.丙D.丁

 15.下列财产中,不属于以继受取得方式获得所有权的是()

 A.存款的利息B.继承的房屋

 C.购买的电脑D.受赠的吉他

 16.甲以其价值240万元的房屋作抵押,分别从乙银行和丙银行贷款100万元。甲与乙银行于2003年7月9日签订了抵押合同,同年7月15日办理了抵押登记;甲与丙银行于2003年7月10日签订了抵押合同,同日办理了抵押登记。后甲无力偿还借款,乙银行、丙银行行使抵押权,对甲的房屋依法拍卖,只获得价款150万元。则乙银行、丙银行对拍卖价款的分配应当是()

 A.乙银行获得75万、丙银行获得75万

 B.乙银行获得100万、丙银行获得50万

 C.乙银行获得50万、丙银行获得100万

 D.乙银行获得78万、丙银行获得72万

 17.2003年1月1日,王明向李萍借款10万元,借款期限为2个月,由王阳作为还款的保证人,但在保证合同中,保证人和债权人既未约定保证方式也未约定保证期间。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此时王阳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应当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

 A.4个月B.6个月

 C.8个月D.10个月

 18.下列属于自然人的身份权的是()

 A.名誉权B.姓名权

 C.荣誉权D.肖像权

 19.甲建筑安装公司从乙家电设备制造厂购进了1000只电源开关,价值1万元,但回来经检测发现其中300只电源开关的质量不合格。经双方协商,乙工厂同意全部退货。但甲公司退货后几经催讨都未取得退货款。后来乙工厂被丙电力设备公司兼并,成为其分公司。对于这1万元债务,应由()

 A.乙承担B.丙承担

 C.乙与丙共同承担D.乙与丙分担

 20.甲收藏一套清代红木家具,价值约5万元,甲的其它财产价值为10万元。甲欠乙50万元。后来,甲将红木家具以5000元的价格卖给其从国外回来的表弟丙,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若丙不知甲欠巨额外债,则乙只能行使代位权

 B.只有在丙明知此买卖有害于乙的债权的情况下,乙才可行使代位权

 C.不管丙是否明知此买卖有害于乙的债权,乙均可行使撤销权

 D.若丙明知此买卖有害于乙的债权,则乙可行使撤销权

 21.甲向乙借款10万元,丙将自己的一辆捷达牌汽车抵押给乙担保甲到期付款,此时乙()

 A.可以转让其债权而自己保留抵押权

 B.可以转让其抵押权而自己保留债权

 C.可以在转让债权时抵押权随之转让

 D.可以将债权和抵押权分别转让给两个人

 22.债务人甲因债权人乙下落不明而将货物提存,后因不可抗力该批货物灭失,则此货物灭失的损失应由()

 A.甲承担B.乙承担

 C.提存部门承担D.甲、乙分担

 23.某甲妻子早亡,家中有某甲的父亲某乙、某甲的儿子某丙和某丙的媳妇某丁。一日某甲与某丙一道飞往广州,不幸飞机失事。某甲与某丙各有遗产1万元。则某乙和某丁应继承的遗产数额分别是()

 A.10000元;10000元B.15000元;5000元

 C.7500元;12500元D.5000元;15000元

 24.甲因故意杀人罪而被判处死刑,执行完毕后,甲父悲痛欲绝加上旧病复发而亡。甲有妻乙、子丙、兄丁、弟戊。甲父的遗产应由()

 A.甲、乙、丙、丁、戊继承B.乙、丙、丁、戊继承

 C.丙、丁、戊继承D.丁、戊继承

 25.放弃遗产继承的意思表示()

 A.可以采取明示B.可以采取默示

 C.必须采取明示D.可以采取明示或默示

 26.某日,公交司机李某驾驶公共汽车在正常拐弯时,突然发现前面不远处赵某驾驶一辆汽车违章迎面驶来,为避免车祸发生,李某将车向右一拐,驶入人行道,却将人行道上的王某撞伤。对于王某的损失应由()

 A.李某承担B.公交公司承担

 C.赵某承担D.李某与赵某共同承担

 27.旅客甲在某旅馆住宿期间,被天花板上突然脱落的吊灯砸伤。甲要求某旅馆赔偿,但某旅馆称吊灯是由某装修队安装的,旅馆没有过错。对于旅客甲的损失应当()

 A.某旅馆承担赔偿责任

 B.某装修队承担赔偿责任

 C.某旅馆与某装修队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某旅馆与某装修队平均分担赔偿责任

 28.甲替乙看管小狗,丙逗小狗玩耍,在丙的挑逗中,小狗突然咬伤了过路的行人丁,则丁所受到的损害应由()

 A.甲负责赔偿B.乙负责赔偿

 C.丙负责赔偿D.甲、乙、丙三人负责赔偿

 29.小明和小王是8岁的小学生,一日在校内的打闹中,小明用铅笔将小王的眼睛戳伤,花去医药费5000元。小王的损失应()

 A.由小明承担B.由小明的父母承担

 C.由小明的父母和小王的父母共同承担D.全部由学校承担

 30.甲、乙是邻居,一天二人发生争吵,甲对儿女们说:“替我出口气,帮我打他。”在打斗中,甲的长子、次女将乙的耳朵打伤,花去医药费6000元。事后甲的长子、次女与乙达成协议,甲的长子、次女各自向乙支付2000元。在此情况下乙()

 A.仍有权就其余2000元损失向甲及其长子、次女请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B.只能就其余的2000元损失向甲的次女请求赔偿

 C.只能向甲请求赔偿其应付的2000元

 D.只能就其余的2000元损失向甲的长子请求赔偿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有二个至五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31.民事权利,依其所起的作用的不同可分为()

 A.支配权B.人身权

 C.请求权D.形成权

 E.抗辩权

 32.电脑商明知电脑质量有问题,但在销售时故意不加说明,还刻意的渲染其电脑绝无任何质量上的瑕疵,消费者甲购买了该质量有瑕疵的电脑。该买卖电脑的行为属于()

 A.无效的民事行为B.可撤销、可变更的民事行为

 C.欺诈的民事行为D.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E.胁迫的民事行为

 33.债的相对性是指债的内容只对债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是在特殊情形下,债的效力也可及于第三人,这些情形包括()

 A.债权人行使代位权B.债权人行使撤销权

 C.合伙关系中的三方当事人D.委托合同关系的相对人

 E.不法侵害债权的第三人

 34.黄某开一小吃店,因经营不善,亏欠贷款和税款共计1万元,后黄某病死,留有遗产实际价值为5000元。黄某有一子,则其子()

 A.有权继承其父遗产5000元,不承担清偿税款、贷款的义务

 B.可以放弃继承权利,不承担清偿税款、贷款的义务

 C.应当继承其父遗产5000元,并清偿税款和贷款1万元

 D.可以继承其父遗产5000元,并以5000元为限偿还税款和贷款

 E.可以继承其父遗产5000元并自愿清偿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

 35.甲、乙为某高校成人教育学院学生,一日甲见乙正在偷学校图书馆电脑中的硬盘,便上前制止。乙说道:“多管闲事。”接着又给了甲一拳,将甲的眼睛打伤。对于甲的损害应由()

 A.乙承担赔偿责任B.某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C.乙与某学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D.如果乙无力承担,由甲自己承担

 E.如果乙无力承担,由某学校给予适当的补偿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6分,共30分)

 36.简述合伙的法律特征。

 37.区分动产与不动产的法律意义是什么?

 38.简述名称权的内容。

 39.简述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40.什么是遗赠?遗赠的有效条件有哪些?

 四、论述题(本大题10分)

 41.试论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成立要件。

 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42.某手机商店新购进一批手机,每部定价2999元。售货员在制作标价牌时,误将2999元标为1999元。顾客甲入店,发现在别处卖3000元的手机在这里只卖1999元,因此甲一下就买了两部。事后,售货员才发现每部少收了1000元。商店经多方查找,终于找到甲,要求退货。甲称,自己买回两部手机是付了钱的,买卖已成交,不能反悔;再说,其中一部手机已以2950元卖给了乙。商店按甲所指找到乙,要求乙退回手机,乙也拒绝了商店的要求。

 问:(1)商店与甲之间是什么性质的民事行为?其效力如何?

 (2)如果商店诉请人民法院要求甲退货,其主张能否获得支持?如果商店诉请人民法院要求甲补足差价,人民法院能否直接判决撤销商店与甲之间的买卖合同?为什么?

 (3)如果商店诉请人民法院要求乙退回手机,其主张能否获得支持?为什么?

 43.1998年6月1日,大华橡胶厂向黄村信用社借款10万元,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为1998年6月1日起至1999年6月1日止,大华橡胶厂以其4台YLL型轮胎硫化机作为抵押,价值87600元。1998年6月5日,双方为该抵押在工商局办理了抵押登记。同时,金诚工贸公司就此笔借款也提供了保证,但是没有明确约定保证方式。借款合同签订后,黄村信用社如约发放了贷款,但大华橡胶厂在借款期限届满后未归还借款本息。

 问:(1)大华橡胶厂与黄村信用社之间的抵押合同何时生效?为什么?

 (2)金诚工贸公司承担的是什么方式的保证责任?为什么?

 (3)假设黄村信用社放弃了抵押权,金诚工贸公司是否应对黄村信用社的全部债权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

11.某法院在审理一起合同纠纷案时,参照最高法院发布的第15号指导性案例所确定的“法人人格混同”标准作出了判决。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在我国,指导性案例是正式的法的渊源

B.判决是规范性法律文件

C.法官在该案中运用了类比推理

D.在我国,最高法院和各级法院均可发布指导性案例

试题答案

C

试题解析

A选项错误。我国正式的法的渊源包括宪法、法律和国际条约等,指导性案例不是正式的法渊源。

B选项错误。规范性法律文件针对不特定的一类人或一类事,可以被反复适用。判决针对特定的人与事,不能被反复适用,是非规范性法律文件。

C选项正确。本题中,法官参照指导性案例,从指导性案例与在审合同纠纷存在的相似性出发,推导出在审案件可以适用指导性案例的“法人人格混同”标准,这正是类比推理的过程。

D选项错误。在我国只有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布指导性案例。

12.“当法律人在选择法律规范时,他必须以该国的整个法律体系为基础,也就是说,他必须对该国的法律有一个整体的理解和掌握,更为重要的是他要选择一个与他确定的案件事实相切合的法律规范,他不仅要理解和掌握法律的字面含义,还要了解和掌握法律背后的意义。”关于该表述,下列哪一理解是错误的?

A.适用法律必须面对规范与事实问题

B.当法律的字面含义不清晰时,可透过法律体系理解其含义

C.法律体系由一国现行法和历史上曾经有效的法构成

D.法律的字面含义有时与法律背后的意义不一致

试题答案

C

试题解析

A选项正确。法律人要想将一定的规范适用在特定的案件中,就必须要把当事人向他叙述的纯粹生活事实转化为“法律事实”,而这一“法律事实”并非自始既存地显现给判断者,毋宁必须一方面考量已知的事实,另一方面考虑个别事实在法律上的重要性,以此二者为基础,才能形成案件事实。因此法律适用就是一个在事实与规范之间来回循环考察的过程。

B选项正确。“他必须以该国的整个法律体系为基础选择法律规范”,把规范放到整个法律体系去理解其含义,这就是运用了法律解释方法中的体系解释。

C选项错误。法律体系是由一国现行有效的法律制度构成的,不包括历史上曾经生效的法律。

D选项正确。任何一个法律术语均有其字面含义,运用法的文义解释的方法就可获得。但法律人在选择一个与他确定的案件事实相切合的法律规范,他不仅要理解和掌握法律的字面含义,还要了解和掌握法律背后的意义。随着社会的发展,在某些情况下,法律的字面含义与其背后的意义并不是一致的,就需要运用体系解释、历史解释或目的解释之方法获得可适用的法律规范。

13.有学者这样解释法的产生:最初的纠纷解决方式可能是双方找到一位共同信赖的长者,向他讲述事情的原委并由他作出裁决;但是当纠纷多到需要占用一百位长者的全部时间时,一种制度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就成为必要了,这就是最初的法律。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反映了社会调整从个别调整到规范性调整的规律

B.说明法律始终是社会调整的首要工具

C.看到了经济因素和政治因素在法产生过程中的作用

D.强调了法律与其他社会规范的区别

试题答案

A

试题解析

A选项正确。法的产生经历了从个别调整到规范性调整、一般规范性调整到法的调整的发展过程。原始社会初期的社会调整往往是个别调整,即针对具体人、具体行为所进行的只适用一次的调整。当某些社会关系发展为经常性、较稳定的现象时,人们为提高效率、节约成本而为这一类社会关系提供行为模式,于是个别调整便发展为规范性调整,即统一的、反复适用的调整。

B选项错误。法律作为社会调整的首要工具是近代法治国家实践的结果。原始社会的社会规范是习惯,融法律、道德、宗教等社会规范于一体。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开始与道德、宗教相分离,在社会调整中发挥重要的作用。法律并非自始就是社会调整的首要工具。

C选项错误。本题中仅体现出原始社会的调整方式由个别调整向一般调整发展的过程,并未显示经济和政治因素的影响,也体现不出法律与宗教、道德等其他社会规范的区别,因此D选项错误。

14.关于法的现代化,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内发型法的现代化具有依附性,带有明显的工具色彩

B.外源型法的现代化是在西方文明的特定历史背景中孕育、发展起来的

C.外源型法的现代化具有被动性,外来因素是最初的推动力

D.中国法的现代化的启动形式是司法主导型

试题答案

C

试题解析

A选项错误。根据法的现代化的动力来源,法的现代化过程大体上可以分为内发型法的现代化和外源型法的现代化。外源型法的现代化是指在外部环境影响下,社会受外力冲击,引起思想、政治、经济领域的变革,最终导致法律文化领域的革新。外源型法的现代化具有被动性、依附性和反复性,本民族的有识之士希望通过变法以图民族强盛,带有明显的工具色彩。

B选项错误。内发型法的现代化是指由特定社会自身力量产生的法的内部创新。这种现代化是一个自发的、自下而上的、缓慢的、渐进变革的过程,是在西方文明的特定社会历史背景中孕育、发展起来的。

C选项正确。外源型法的现代化是指在外部环境影响下,社会受外力冲击,引起思想、政治、经济领域的变革,最终导致法律文化领域的革新。外源型法的现代化具有被动性、依附性,外来因素是最初的推动力。

D选项错误。当代中国法的现代化是立法主导型,在立法领域的工作比较容易推进,因此我国法的现代化在制度层面上发展较快。

15.《汉书?陈宠传》就西周礼刑关系描述说:“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关于西周礼刑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周礼分为五礼,核心在于“亲亲”“尊尊”,规定了政治关系的等级

B.西周时期五刑,即墨、劓、剕(刖)、宫、大辟,适用于庶民而不适用于贵族

C.“礼”不具备法的性质,缺乏国家强制性,需要“刑”作为补充

D.违礼即违法,在维护统治的手段上“礼”“刑”二者缺一不可

试题答案

D

试题解析

A选项正确。西周的礼有五个方面,通称“五礼”:吉凶军宾嘉。其核心是亲亲尊尊,既包括政治关系的等级,也包括血缘亲属关系的等级。

B选项错误。先秦五刑通常包括墨、劓、剕、宫、大辟,这五刑对贵族官僚同样适用,只是在适用刑罚上享有一定的特权。

C选项错误。西周时期礼已具备法的性质。

D选项正确。西周时“出礼则入刑”,刑是对一切违背礼的行为进行处罚。

16.秦统治者总结前代法律实施方面的经验,结合本朝特点,形成了一些刑罚适用原则。对于秦律原则的相关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关于刑事责任能力的确定,以身高作为标准,男、女身高六尺二寸以上为成年人,其犯罪应负刑事责任

B.重视人的主观意识状态,对故意行为要追究刑事责任,对过失行为则认为无犯罪意识,不予追究

C.对共犯、累犯等加重处罚,对自首、犯后主动消除犯罪后果等减轻处罚

D.无论教唆成年人、未成年人犯罪,对教唆人均实行同罪,加重处罚

试题答案

C

试题解析

A选项错误。秦律以身高作为判定是否成年的标准,低于六尺五寸的为未成年人。

B选项错误。秦律重视故意与过失犯罪的区别,故意诬告者实行反坐,主观上无故意,按告不审从轻处理。

C选项正确。秦律对共犯、累犯加重处罚,自首减轻处罚,犯罪后主动消除犯罪后果的,可以减免处罚。

D选项错误。教唆未成年人犯罪加重处罚,并非反坐教唆罪名

17.唐代诉讼制度不断完善,并具有承前启后的特点。下列哪一选项体现了唐律据证定罪的原则?

A.唐律规定,审判时“必先以情,审察辞理,反复参验,犹未能决,事须拷问者,立案同判,然后拷讯,违者杖六十”

B.《断狱律》说:“若赃状露验,理不可疑,虽不成引,即据状断之”

C.唐律规定,对应议、请、减和老幼残疾之人“不合拷讯”

D.《断狱律》说:“(断狱)皆须具引律、令、格、式正文,违者笞三十”

试题答案

B

试题解析

A选项错误。这是唐律讯囚时的法律规定,规定了拷问的条件和数量,与据证定罪原则无关。

B选项正确,本选项中是对赃罪的证据进行检验,如果无可疑之处,可以援引断案。

C选项错误。该条指对享有一定身份,和老幼残疾之人,本着恤刑的原则不予拷打,与据证定罪原则无关。

D选项错误。该条所引指的是审理案件必须引用律、令、格、式的正文,体现的不是据证定罪原则,而是案件审判的规范化,是唐律对罪刑法定原则的规定。

18.随着商品经济的繁荣,两宋时期的买卖、借贷、租赁、抵押、典卖、雇佣等各种契约形式均有发展。据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契约的订立必须出于双方合意,对强行签约违背当事人意愿的,要“重蜫典宪”

B.买卖契约中的“活卖”,是指先以信用取得出卖物,之后再支付价金,且须订立书面契约

C.付息的消费借贷称为出举,并有“(出举者)不得回利为本”的规定,防止高利贷盘剥

D.宋代租佃土地契约中,可实行定额租,佃农逾期不交租,地主可诉请官府代为索取

试题答案

B

试题解析

A选项正确。宋代强调买卖之债双方的合意性,对强行签约违背当事人意愿的,要“重蜫典宪”。

B选项错误。宋代“典”中的“活卖”,通过让渡物的使用权收取部分利益而保留回赎权的一种交易。

C选项正确。宋代借贷契约将付息的消费借贷称为出举,举有利息,又称“出息”,规定:“出举者不得回利为本”,不得超过法律规定收取高利贷盘剥。

D选项正确。地主与佃农签订租佃土地契约,可实行定额租,若佃农过期不交地租,地主可于每年十月初一至正月三十日向官府投诉,由官府代为索取。

19.东罗马皇帝查士丁尼以后,罗马法长期不受重视。经过漫长的历史时期,西欧各国先后出现了研究和采用罗马法的热潮,史称罗马法复兴。关于罗马法复兴,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罗马法可以满足当时西欧各国一般财产和契约关系发展变化的需要,始得以复兴

B.复兴运动约从公元10世纪开始

C.评论法学派在复兴运动中,起到了开创作用

D.注释法学派致力于罗马法与西欧社会司法实践的结合,促进了罗马法的研究和适用

试题答案

A

试题解析

A选项正确。罗马法复兴的根本原因在于当时西欧的法律状况同商品经济发展及社会生活极不适应,而罗马法是资本主义社会前调整商品生产者关系的最完备的法律,这一法律遗产可以满足当时西欧各国一般财产和契约关系的发展变化的需要。

B选项错误。罗马法复兴始于公元1135年在意大利北部发现《查士丁尼学说汇纂》原稿,始于12世纪。

C选项错误。注释法学派在复兴罗马法运动中,起到了开创作用。

D选项错误。评论法学派致力于罗马法与中世纪西欧社会司法实践的结合,使罗马法的研究与适用有了新的发展。

20.关于英美、大陆两大法系特点的表述有:①以判例法为主要渊源;②以制定法为主要渊源;③以日耳曼法为历史渊源;④法官对法律的发展起举足轻重的作用;⑤以归纳为主要推理方法;⑥以演绎法为主要推理方法;⑦诉讼程序传统上倾向于职权主义,法官起积极主动的作用。下列哪一归纳是正确的?

A.属于英美法系特点的有:①③⑥⑦

B.属于大陆法系特点的有:②④⑤⑦

C.属于英美法系特点的有:①③④⑤

D.属于大陆法系特点的有:②③⑤⑦

试题答案

C

试题解析

A选项错误。③⑥⑦属于大陆法系的特点,不属于英美法系。

B选项错误。④⑤属于英美法系的特点,不属于大陆法系。

C选项正确。

D选项错误。⑤是英美法系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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