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是,机动车办理过户手续,需要双方当事人一起到车辆登记车牌所属城市的车管所办理,异地是不能办理车辆过户手续的。
在北京登记车牌的机动车,只能在北京所属车管所办理过户手续。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八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十九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不包括。车牌的所属地已经实施国五标准、车是国四车,依然可以在本地正常转手过户,也可卖到还未实施国五标准的地区。但是想把车卖给已经实施国五标准的其他地区,则是不可能的。
根据环保部发布的《关于实施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公告》要求,东部11省市,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和海南省,自2016年4月1日起,所有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客车、重型柴油车(仅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4.1日前购买但未挂牌的国四车仍可挂牌。买了国四标准的车型后,通过修理优化排放,使其升级到国五排放标准,然后再去审核上牌,这种方式也是没法上牌的。
那你要先问苏州,国四的车子档案还可以提走,然后在问下,盐城的车管所,国四的车子还接不接受过户。因为现在江苏省已经开始国五标了,最好2个地方先问清楚,然后在决定是办苏州牌照还是盐城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