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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马(关于马的资料)

发布时间:2024-05-02 23:54:21 游览:94 次

分类

-224

界: 动物界

门: 脊索动物门

-220

纲: 哺乳纲

目: 奇蹄目

-190

科: 马科

属: 马属

种: 马

学名

Equus caballus

马 (Equus caballus) 是一种草食性家畜,颈上有长鬃,尾有长毛,马脚长有马蹄。广泛分布于世界各地,原产于中亚草原,4000多年前就被人类驯化,15世纪后,才被殖民者带到美洲和澳洲。

马主要作为役使家畜,用于骑乘、挽车和载重,在战争和劳作中运用。在历史上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直到工业革命蒸汽机出现以前,一直是主要的拉车动力,以至于后来机器的能力要以马力来衡量。在山区无法行车的路上,马是主要的运载工具。

在战争中最早也是拉战车,由游牧民族首先发明骑乘,中国直到战国时期赵武灵王胡服骑射才开始出现骑兵,罗马帝国也是后期从中亚游牧民族处学习的骑乘。马鞍也是游牧民族发明的,后来经过不断的改进;马镫是中国人在唐朝后期发明的,一开始只是一个,为便于上马,后来发展为一边一个,波斯人称为“中国鞋”,后来才传到欧洲。直到20世纪末,由于各种战车、直升机的出现和普及,骑兵才开始退出战争。目前骑乘多用于体育竞赛,有的大城市巡警也还用马。

马也可以作为乳用和肉用,伊斯兰教律法禁止食用马肉,公元732年教皇格里高利三世下令禁止基督教徒食用马肉,但后来作用不大,现在法国人、意大利人都食用马肉,日本人认为马肉是营养丰富的肉食。在二战期间,美国允许肉店供应马肉以弥补牛肉供应不足,但二战结束后,在西部牧场主的压力下,又禁止供应马肉。马乳一直是游牧民族的食品,尤其适合酿造“马奶子酒”。

随着马的使用功能淡化,20世纪后半期,许多国家培育出各种小马,作为宠物。,现在经过几千年人的培育,马的种类繁多,从高达2米到只有0.56米,只有一条大狗大的马,体形各异。

关于马的演化:

马的化石非常丰富,所以马的进化过程也被研究得非常详细。马的进化常常被用来作为进化的例子。 马属于哺乳纲,奇蹄目。最早的马叫始祖马,出现于五千六百万年前的北美洲,时值始新世。始祖马个头 只有狗那么大,弓着背,四肢长着多个趾头(前三后四)。由始祖马分化出了林林总总的众多支系。有的支 系越来越大,越来越擅长奔跑,也有的支系向着小型化发展。到中新世的时候以三趾马为代表的马类动物成 了一类十分繁盛的动物群,是地层古生物中常见的化石动物,常常作为地质年代断定的重要依据。现代马的 最直接祖先是出现于一千二百万年前晚中新世的恐马,而现代马则在四百万年前的上新世出现。北美洲一直 是马和马类动物起源和演化中心。马从这里起源并向四周辐射。马通过冰川时期形成的白令陆桥扩散到欧亚 大陆,最后进入非洲。马也通过中美地峡向南美洲扩撒。最晚到大约两万年前,马在北美洲彻底灭绝,南美的马灭绝得更早。原因现在仍是迷。有人认为跟美洲印第安人过渡捕猎有关。 从此,在近五千六百多万年的时间里作为马的老巢的北美洲第一次没有了马的存在,一直到公元十六世纪西班牙人再一次把马带回了美洲。Discovery制作的一期关于马的节目里说道“当印第安人第一次见到西班牙人带来的马的时候,感觉象见到了久别重逢的老朋友”。 现代饲养的马是由欧洲野马驯化而来的。野生的马已经灭绝。现存的普氏野马不是家马的祖先。马的进化历程充满了艰难险阻。马科动物曾经是如此繁盛,前后进化出几十个属,到最后却只有一个属六七种残存至今。马的兴衰历程实际上是奇蹄动物的兴衰历程,奇蹄动物在现代普遍呈衰落的趋势。

关于马的词汇:

儿马,公马

骒,母马

驹,小马

骟,去势丧失生育能力的马

骠,**的马

骝,黑鬃黑尾的红色马

骃,浅黑带白色的马

骅,枣红色的马

骊,黑色的马

騧,黑嘴的**马

骐,青黑色的马

骓,黑色白蹄的马

骢,青白相间,类似兰色的马

龙,纯白色的马

驽,跑不快的马,劣马

关于马的文化:

在中国传统的十二生肖中排名第七位。 中国人有姓马的。马姓是常见的姓氏之一。除了汉族以外,其他少数民族也有不少姓马的。马姓是回族的大姓之一。云南回族几乎清一色地姓马。

昭陵六骏:(古代君王的马)

昭陵六骏是指陕西礼泉唐太宗李世民陵墓昭陵北面祭坛东西两侧的六块骏马青石浮雕石刻。每块石刻宽约2米、高约1.7米。六骏是李世民在唐朝建立前先后骑过的战马,分别名为“拳毛騧”、“什伐赤”、“白蹄乌”、“特勒骠”、“青骓”、“飒露紫”。为纪念这六匹战马,李世民令工艺家阎立德和画家阎立本(阎立德之弟),用浮雕描绘六匹战马列置于陵前。

“昭陵六骏”造型优美,雕刻线条流畅,刀工精细、圆润,是珍贵的古代石刻艺术珍品。六骏中的“飒露紫”、“拳毛騧”1914年被打碎装箱盗运到美国,现藏于宾夕法尼亚大学博物馆。其余四块也曾被打碎装箱,盗运时被截获,现陈列在西安碑林博物馆。

这组石刻分别表现了唐太宗在开国重大战役中的所乘战马的英姿。

拳毛騧:黄皮黑嘴,身布连环旋毛。平刘黑闼时所乘,身中九箭。李世民赞曰:“月精按辔,天马行空,弧矢载戢,氛埃廓清。”

什伐赤:虎牢关大战逐个击破王世充、窦建德时所乘,臀中五箭。

白蹄乌:平薛仁臬时所乘,无箭伤。李世民赞曰:“倚天长剑,追风骏足,耸辔平陇,回鞍定蜀。”

特勒骠:白里沁黄,平宋金刚时所乘,无箭伤。

青骓:平窦建德时所乘,四蹄腾空,身中五箭,其中前体一箭,后体四箭。

飒露紫:征洛都王世充时所乘,前胸中箭,丘行恭与李世民换骑,并为飒露紫拔箭。李世民赞曰:“紫燕超跃,骨腾神骏,气詟三川,威凌八阵。”浮雕里附一人,仿丘行恭拔箭。

关于马的介绍和图的介绍

基本介绍

马是草食性家畜。马在古代曾是农业生产、交通运输和军事等活动的主要动力。随着动力机械的发明和广泛应用,马的役用价值在一些工业发达国家明显下降,田间作业几乎都为拖拉机所取代,马匹主要用于马术运动和生产乳肉,饲养量大为减少。但在有些发展中国家和地区,马仍以役用为主,并是役力的重要来源。有于吗的体重。

编辑本段起源和驯化

原蹄兽马属动物起源于6000万年前新生代第三纪初期 ,其最原始祖先为原蹄兽 ,体长约1.5米,头部和尾巴都很长,四肢短而笨重,行走缓慢,常在森林或热带平原上活动,以植物为食。体格矮小,四肢均有5趾,中趾较发达。生活在5800万年前第三纪始新世初期的始新马 ,或称始祖马,体高约40厘米。前肢低,有4 趾;后肢高,有3趾。牙齿简单,适于热带森林生活。进入中新世以后,干燥草原代替了湿润灌木林,马属动物的机能和结构随之发生明显变化:体格增大,四肢变长,成为单趾;牙齿变硬且趋复杂。经过渐新马、中新马始祖马和上新马等进化阶段的演化,到第四纪更新世才呈现为单蹄的扬首高躯大马。

家马是由野马驯化而来。中国是最早开始驯化马匹的国家之一,从黄河下游的山东以及江苏等地的大汶口文化时期及仰韶文化时期遗址的遗物中,都证明距今6000年左右时几个野马变种已被驯化为家畜。马的驯化晚于狗和牛。马

编辑本段分类

动物界,脊索动物门,脊椎动物亚门,哺乳纲,奇蹄目,马科,马属。

编辑本段生物学特性

不同品种的马体格大小相差悬殊。重型品种体重达1200千克,体高200厘米;小型品种体重不到200千克,体高仅95厘米,所谓袖珍矮马仅高60厘米。头面平直而偏长,耳短。四肢长,骨骼坚实,肌腱和韧带发育良好,附有掌枕遗迹的附蝉 (俗称夜眼) ,蹄质坚硬,能在坚硬地面上迅速奔驰。毛色复杂,以骝、栗、青和黑色居多;被毛春、秋季各脱换一次。汗腺发达,有利于调节体温,不畏严寒酷暑,容易适应新环境。胸廓深广,心肺发达,适于奔跑和强烈劳动。食道狭窄,单胃,大肠特别是盲肠异常发达,有助于消化吸收粗饲料。无胆囊,胆管发达。牙齿咀嚼力强,切齿与臼齿之间的空隙称为受衔部,装勒时放衔体,以便驾御。根据牙齿的数量、形状及其磨损程度可判定年龄 (图3),听觉和嗅觉敏锐。两眼距离大,视野重叠部分仅有30%,因而对距离判断力差;同时眼的焦距调节力弱,对 500米以外的物体只能形成模糊图像,而对近距离物体则能很好地辨别其形状和颜色,并且只有这一种动物可辨别颜色。头颈灵活,两眼可视面达330°~360°。眼底视网膜外层有一层照膜,感光力强,在夜间也能看到周围的物体。马易于调教。通过听、嗅和视等感觉器官,能形成牢固的记忆。平均寿命30~35岁,最长可达60余岁。使役年龄为3~15岁,有的可达20岁。

编辑本段关于马的文化

在中国传统的十二生肖中排名第七位。 中国人有姓马的。马姓是常见的姓氏之一。除了汉族以外,其他少数民族也有不少姓马的。马姓是回族的大姓之一。云南回族几乎清一色地姓马。

昭陵六骏:(古代君王的马)

昭陵六骏是指陕西礼泉唐太宗李世民陵墓昭陵北面祭坛东西两侧的六块骏马青石浮雕石刻。每块石刻宽约2米、高约1.7米。六骏是李世民在唐朝建立前先后骑过的战马,分别名为“拳毛騧”、“什伐赤”、“白蹄乌”、“特勒骠”、“青骓”、“飒露紫”。为纪念这六匹战马,李世民令工艺家阎立德和画家阎立本(阎立德之弟),用浮雕描绘六匹战马列置于陵前。

“昭陵六骏”造型优美,雕刻线条流畅,刀工精细、圆润,是珍贵的古代石刻艺术珍品。六骏中的“飒露紫”、“拳毛騧”1914年被打碎装箱盗运到美国,现藏于宾夕法尼亚大学博物馆。其余四块也曾被打碎装箱,盗运时被截获,现陈列在西安碑林博物馆。

这组石刻分别表现了唐太宗在开国重大战役中的所乘战马的英姿。

拳毛騧:黄皮黑嘴,身布连环旋毛。平刘黑闼时所乘,身中九箭。李世民赞曰:“月精按辔,天马行空,弧矢载戢,氛埃廓清。”

什伐赤:虎牢关大战逐个击破王世充、窦建德时所乘,臀中五箭。

白蹄乌:平薛仁臬时所乘,无箭伤。李世民赞曰:“倚天长剑,追风骏足,耸辔平陇,回鞍定蜀。”

特勒骠:白里沁黄,平宋金刚时所乘,无箭伤。

青骓:平窦建德时所乘,四蹄腾空,身中五箭,其中前体一箭,后体四箭。

飒露紫:征洛都王世充时所乘,前胸中箭,丘行恭与李世民换骑,并为飒露紫拔箭。李世民赞曰:“紫燕超跃,骨腾神骏,气詟三川,威凌八阵。”浮雕里附一人,仿丘行恭拔箭。

编辑本段种类

蒙古马

蒙古马是中国乃至全世界较为古老的马种之一,主要产于内蒙古草原,是典型的草原马种。蒙古马体格不大,平均体高120~135厘米,体重267~370千克。身躯粗壮,四肢坚实有力,体质粗糙结实,头大额宽,胸廓深长,腿短,关节、肌腱发达。被毛浓密,毛色复杂。它耐劳,不畏寒冷,能适应极粗放的饲养管理,生命力极强,能够在艰苦恶劣的条件下生存。8小时可走60公里左右路程。经过调驯的蒙古马,在战场上不惊不诈,勇猛无比,历来是一种良好的军马。

哈萨克马

产于新疆的哈萨克马也是一种草原型马种。其形态特征是:头中等大,清秀,耳朵短。颈细长,稍扬起,耆甲高,胸销窄,后肢常呈现刀状。

现今伊犁哈萨克州一带,即是汉代西域的乌孙国。两千年前的西汉时代,汉武帝为寻找良马,曾派张骞三使西域,得到的马可能就是哈萨克马的前身。到唐代中叶,回纥向唐朝卖马,每年达十万匹之多。其中很多属于哈萨克马。因此,中国西北的一些马种大多与哈萨克马有一些血缘关系。

河曲马

河曲马也是中国一个古老而优良地方马种,历史上常用它作贡礼。原产黄河上游青、甘、川三省交界的草原上,因地处黄河盘曲,故名河曲马。它是中国地方品种中体格最大的优秀马。其平均体高132~139厘米,体重为350~450千克。河曲马头稍显长大,鼻梁隆起微呈现兔头型,颈宽厚,躯干平直,胸廓深广,体形粗壮,具有绝对的挽用马优势。驮运100~150千克,可日行50千米。河曲马性情温顺,气质稳静,持久力较强,疲劳恢复快。故多作役用,单套大车可拉500千克重物。是良好的农用挽马。

西南马

西南马分布于四川、云南、贵州及广西一带。特点是体形小,善走山路。西南马头较大,颈高昂,鬃、尾、鬣毛丰长。身体结构良好,肌腱发达,蹄质坚实。善于爬山越岭,可驮运货物100千克以上,日行30~40千米,是西南山区一支很需要运输力量。其中较著名的有四川建昌马、云南丽江马和贵州马等。

三河马

三河马是血统极为复杂的的马种。20世纪初,一些俄国贵族来到中国东北,他们带来了奥尔洛夫马、皮丘克马等良种。日本占领时期,又带来了纯血马、盎格鲁阿拉伯马等马种。这些马通过与当地马种杂交,逐渐形成了今天的三河马。

三河马体格较蒙古马高大,它形态结实紧凑,外貌俊美,胸廓深长,肌肉发达,体质结实,背腰平直,四肢强健,关节明显。毛色主要为骝毛、粟毛和黑毛三种。平均体高140~147厘米,体重330~380千克。三河马气质威悍,但性情温驯,耐粗饲,适应较粗放的群牧生活。它属挽乘兼用经济类型。乘马跑1千米只需1分10秒时间。单马拉起载重五百多千克的胶轮大车,半小时可走完10千米。

伊犁马

伊犁马是以新疆的哈萨克马为基础,与前苏联顿河马、奥尔洛夫马等杂交而成。当地牧民称它“二串子马”。六十年代后,伊犁马的培育主要以顿河马为主,其顿河马的血液达到了50%以上。

伊犁马伊犁马平均体高144~148厘米,体重400~450千克。它体格高大,结构匀称,头部小巧而伶俐,眼大眸明,头颈高昂,四肢强健。当它颈项高举时,有悍威,加之毛色光泽漂亮,外貌更为俊美秀丽。毛色以骝毛、粟毛及黑毛为主,四肢和额部常有被称作“白章”的白色斑块。伊犁马性情温顺,禀性灵敏,擅长跳跃,宜于山路乘驮及平原役用。在126千米的长途竞赛中,负重80千克,7小时12分钟就可到达。是优秀的轻型乘用马。

山丹马

以驮载为主的兼用型马品种。产于中国甘肃山丹马场,以当地马与顿河马杂交育成,只含1/4的顿河马血液。1984年经鉴定命名。体质结实,富悍威,对高寒山地适应性强。头中等大,颈稍斜。甲较长,胸宽深,背腰平直,腰较短,尻较宽而稍斜。四肢坚固,关节强大,肌腱明显,后肢稍外向,蹄质坚实。毛色以骝为主,黑色次之。母马平均体尺(厘米):体高138.5,体长142.3,胸围169.3,管围17.6。在海拔2800~4000米的祁连山区,平均驮重100千克时行程200公里,历时5天,包括急行、涉水和翻越高山等。骑乘测验记录1600米为2分11秒;5000米为8分13秒。对侧步1000米为2分11秒最大挽力达455千克,相当于体重的91%。单马驾两轮胶车载重500千克,时速15公里。遗传性稳定。

荷兰温血马 Dutch Warmblood (KWPN)

要说有哪一个品种的马,像明星一样快速窜红,那就是荷兰温血马。这是个新的品种,荷兰在1958年才开始有血统登记簿,然而现在已成为世界上最成功、最流行、最受欢迎的马术竞赛与骑乘用马。荷兰温血马可说是二十世纪的新产品,有别于二十世纪以前就有的温血马,它是专门为了马术竞赛用而培育出来的温血马。虽然这是荷兰人所创造的品种,但其实应该算是一个欧洲品种,因为除了荷兰之外,还有英国、西班牙、法国和德国的血统。

荷兰温血马的起源来自于荷兰两个本地的品种,海尔德兰马(Gelderlander)与格罗宁根马(Groningen) ,事实上这跟当地的土壤息息相关。海尔德兰在荷兰中部,当地的土壤为沙地,所发展出来的马属于较轻型。而格罗宁根当地则都是硬质的黏土,成长出来的马就属于较重型的。然而两个品种的基因却是可以兼容的,因此培育者就常常在海尔德兰马的血统中加入格罗宁根马的血统,来增加海尔德兰马的重量,反之亦然。

海尔德兰马与格罗宁根马这两个品种都是自中世纪以来在荷兰与其邻近区域就有的品种。海尔德兰马有安达卢西亚马(Andalusian)、意大利的那不勒斯马(Neapolitan)、诺曼马(Norman)、Norfolk Roadster、德国的奥登堡马(Oldenburg)、荷尔斯泰因马(Holstein)、英国的盎格鲁-诺曼马(Anglo-Norman)、哈克尼马(Hackney)与纯血马(Thoroughbred)的血统。而格罗宁根马则是由丹麦的佛里斯马(Friesian)与德国的奥登堡马(Oldenburg)两种品种交叉产生的。

自古以来荷兰的农夫靠马生活,很早就建立了严格的培育马的方法,来淘汰品种中健康与性格的缺点,以及智能不足的马。这种严格筛选的作法,造就了今天的荷兰温血马。工业革命之后的机械化,使得马的用途转为休闲骑乘与运动,荷兰人以此为目的再一次成功的展现他们的培育技术。 海尔德兰马与格罗宁根马这两个品种有一些令人激赏的共同特点:华丽的动作、良好的基本构造、具有风采的质量、稳健成长的能力、温驯合作的气质。荷兰人引进英国纯血马,以增加它的勇气,并改善有时会发生的缺陷,例如过长的背、太短的脖子、太短太弱的前肢等。相当轻盈的动作也是纯血马带来的,而为了要去除随着纯血马而来的难以驾驭的特质,不但靠引进其它荷兰本土血统,也引进法国的塞拉法兰西马(Selle Francias)、德国的汉诺威马(Hanoverian)与荷尔斯泰因马(Holstein)血统,以改良出最后的品种。另外也引进英国的哈克尼(Hackney),以培育漂亮的挽马,也有些人继续培育传统海尔德兰马型态的马,最后竟演变成三种类别的荷兰温血马

柏布马 Barb or Berber

柏布马的家乡在古时候北非的巴巴利(Barbary)地区,也就是现在的摩洛哥、阿尔吉利亚、利比亚、突尼西亚。现今在阿尔吉利亚的康斯坦丁(Constantine)与摩洛哥皇室都有很大的繁殖场。当地边远山区与沙漠的游牧民族(Tuareg)也应该还有饲养许多柏布马类型的马。

柏布马是另一种古老的东方马品种,几世纪以来对各种马的品种产生巨大的影响,帮助培育出今天世界上许多成功品种。和阿拉伯马(Arab)一样,它在马的品种培育上占有不容否认的重要地位,然而他却较不为人知,不像阿拉伯马那么出名。柏布马最初被带到欧洲时,常常被欧洲人误认为是阿拉伯马,因为北非的居民也是回教徒,也说阿拉伯语。

一个有名的例子就是英国纯血马(Thoroughbred)的祖先之一「Godolphin Arabian」,其实它是一匹柏布马。它是摩洛哥苏丹送给法国国王的礼物,但是法国人并没有发现它的价值。当有名的育种专家葛多芬大公(Load Godolphin)发现它、将他带到英国之前,它在巴黎被当做拉车的马。在比较新的文献中,已将它的名字已改成「Godolphin Barb」。这个故事已被玛格莉特.亨利(Marguerite Henry)写成小说「风之王」,并荣获1949年纽伯瑞儿童文学奖的金牌奖,好莱坞也拍成同名**。

特质

柏布马以强壮、耐力超强、速度快、反应快出名。尤其是在用它来培育与改善其它品种时,这些特质更显得重要。它不如阿拉伯马那么活泼、漂亮,动作也不够轻快、流畅。有些动物学家认为柏布马起源于史前的欧洲血统,而不是亚洲血统,大家还在辩论它算不算东方马类别。人们总是拿它和阿拉伯马比较,认为他不像阿拉伯马,性格也不如阿拉伯马那么温柔亲切。一样的是强壮,能吃苦耐劳,使得照顾它的工作很容易。

外型特征

柏布马的外型算是轻型的沙漠马。颈部长度中等,弓弯、强壮。腿精致但强壮且长。跟所有的沙漠马一样,蹄子非常硬。鬃毛与尾毛比阿拉伯马浓密。

头 头长而狭窄,耳朵长度中等,鼻梁有点凸起,眼睛看起来很英勇的样子,鼻孔的位置较低。

毛色 真正的柏布马为灰色、黑色、栗色、骝色、与深骝色、深棕色。混有阿拉伯马血统的才有其它颜色。

身高 从148公分到160公分。

现状

在以前柏布马被认为是上等的战马,现在则是很好的骑乘用马,有时也用于赛马。可惜的是,它在家乡以外的地区,没有得到它应该有的名声。

由于柏布马原产地区的经济状况不好,纯种柏布马的数量越来越少。为了解决这个问题,1987年在阿尔及利亚成立世界柏布马组织(World Organization of the Barb Horse, Organisation Mondiale du Cheval Barbe, OMCB)。成员为几个柏布马的原产国家,包括阿尔及利亚、摩洛哥、突尼西亚,以及一些欧洲的育种协会。但不幸由于阿尔及利亚复杂的政治情势,该组织自九十年代起就几乎停止运作了。

编辑本段马的嗅觉

马的嗅觉是很发达的,是信息感知能力非常强的器官,这使它能在听觉或其他感知器官没有察觉的情况下很容易接收外来的各样信息,并能迅速地做出反应。发达的嗅觉与灵敏的听觉以及快速而敏捷的动作完美结合,是千万年来马进化成功之处,也是马为人类贡献的主要生理特征。

1. 马识别外界事物主要靠的是嗅觉

马认识或辨别事物信息,特别是近距离的陌生物品或动物,首先表现为使用嗅觉的行为。有时会主动接近物品,鼻翼扇动,作短浅呼吸,力图吸入更多的新鲜气味信息,加强对新鲜事物的辨别或进行探究。然后进行相应的休憩或躲避等行为。马能根据嗅觉信息识别主人、性别、母仔、发情、同伴、路途、厩舍和饲料种类。例如,已经证实发情母马的气味可以远距离吸引公马,当然,公马靠嗅觉可以确定一定距离内的发情母马。公马在遇到母马发情时常有翻唇嗅天行为(性嗅反射)。

2. 马依靠嗅觉适应环境

群牧马或野生马依靠嗅觉,辨别大气中微量的水汽,借以寻觅几里以外的水源和草地。所以野生的马群能够在干旱的沙漠中生存。马根据粪便的气味,可以找寻同伴,避开猛兽和天敌。马对不同的嗅觉信息会有不同的条件反应。马在嗅到生疏或危险的信息时,还会发出短促的喷鼻声(打响鼻),以示警备,并把这一信息通知同伴。马对同伴排泄的气味有着极强的反应,据观察,公马愿意在发情母马曾经排过尿的地点排尿。马驹要是闻到新鲜的排泄物,将被激起高度的排泄反应,引起排粪和排尿。因此,马能根据嗅觉信息,改变马在群体中的生活和定向活动。

3. 马能靠嗅觉鉴别污水或有害的饲草饲料

马鼻腔很大,鼻腔下筛板和软腭连接,形成隔板作用。因此,采食时仍可以通过鼻腔吸入嗅觉信息,既可选择食物,又可警惕敌害,两者互不干扰。马能利用嗅觉去摄食体内短缺的营养物质,并能在草原上辨别有毒植物或牧草,马很少误食毒草。马能靠嗅觉鉴别受污染的水和饲料并拒绝饮用。在马匹日常管理中应注意水源、料池、水槽、饲槽的卫生,这对马的健康是非常重要的。

4. 马对嗅觉熟悉的事物容易接收

因此,接近马或调教马时,让它学习新事物,最好先以嗅觉信息向它打招呼。例如,配戴挽具、鞍具,先让马嗅闻,操作上会更顺利。有时需要对孤驹寻找另外的母马寄养时,用该母马的乳汁对幼驹进行涂抹,则会增加母马对孤驹的接收程度。饲料的改变,马舍环境的改变,马是最容易感觉到的,这需要渐渐适应。管理上应注意饲槽、水源等方面的卫生,这可以减少环境对马匹的不良刺激。

5. 利用马的嗅觉也能建立后效行为

马的嗅觉是非常敏锐的,利用马的嗅觉也能建立马的后效行为。舍饲马匹稍加调教可以建立在固定位置排粪尿的习惯。调教方法是,首先将厩内清扫得非常干净,只在指定位置堆上粪便,并在埋罐内放入少量尿液。将马放入厩内任其自由嗅闻,在氨的刺激下会引起马排粪、排尿的行为。如位置稍不适宜,可以用小杆驱赶,经几天调教,即可固定,以后马匹在排泄时会寻找有粪尿的原位置。对于赛马要调教它在赛前15分钟排粪、尿,这对保证赛马发挥较好的水平也是至关重要的。

总之,马的嗅觉非常敏锐,马凭借嗅觉来鉴定自己的环境和所接触的事物,并能根据判断做出相应的行为。认真观查马的嗅觉行为,如对饲草饲料、水源、周边环境的反应,就能发现那些对于马匹来说不适宜的条件和因素,及时改进以保证马匹的建康。利用马匹嗅觉建立相应的行为,也是一个优秀的饲养管理人员优先考虑的手段。

编辑本段马的味觉

马一天中有很长的时间进行采集食物,饲料经过嗅觉初步断定外,主要就由味觉来决定食入的速度和多少。因此,味觉是马匹很重要的感知器官。有关马的味觉方面研究的材料不多,但马的味觉很有特色,也很好掌握利用。

1.马的味觉感知能力一般,因此采食面很宽。

马依靠味觉进行咬嚼性探究括动,马口腔和舌分布有味觉感受器,亦叫味蕾。这些味蕾多集中于轮廓状乳突、蕈状乳突和叶状乳突之中。

马的味觉感受并不灵敏,因此,马采集食物的范围很广,马也是最容易饲养的动物之一。很多的饲料马都能适应,有的甚至是比较粗糙、适口性很差的饲料。在我国北方牧区,冬天马匹主要采食草地枯草,有时甚至是树枝和落叶,补饲是有限的。农区的有些秸秆马也都食用,切铡和适当粉碎更好。饲料范围宽,也是马适应能力的一个主要特征。当然,即使马的食物很宽,始终给予马匹优质、可口的饲草饲料是必须的。

2.马的味觉有很强的偏好。

马虽然采集的范围很宽,但对食物中的味道还是有所偏好。马对苦味不敏感,对甜味和酸味的感受较为强烈。马喜甜味而拒酸味。带有甜味的饲料,如胡萝卜、青玉米、苜蓿草,糖浆这些都是马最爱食用的,这些饲料都可以作为食物诱饵,或调教中的酬赏,以强化某些后效行为。带酸味的饲料需要经过适应过程才会逐渐适应。

3.味觉差还容易引起消化障碍。

编辑本段睡觉的方式

马睡觉不一定非在晚上,更不是一觉睡到大天亮。要是没人打搅它,它可以随时随地睡觉,站着、卧着、躺着都能睡觉。大马一天能睡八、九次,加起来差不多有六个小时。天亮以前那两个钟头,马睡得最香。

马的介绍你上百度百科详细看下就好,给你主要介绍:

马,草食性家畜。在4000年前被人类驯服。马在古代曾是农业生产、交通运输和军事等活动的主要动力。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科技水平的提高,动力机械的发明和广泛应用,马在现实生活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少,马匹主要用于马术运动和生产乳肉,饲养量大为减少。但在有些发展中国家和地区,马仍以役用为主,并是役力的重要来源。

中文名称: 马

外文名称: horse

二名法: Equus caballus

界: 动物界

门: 脊索动物

亚门: 脊椎动物

纲: 哺乳

亚纲: 兽

目: 奇蹄

科: 马

属: 马

关于马的文章,你是要说明文呢?还是记叙文?散文?小说?

1、马

〔法〕布封

人类曾做到的最高贵的征服,就是征服了这豪迈而剽悍的动物——马。它和人分担着疆场的劳苦,同享着战斗的光荣;它和它的主人一样,具有无畏的精神,它眼看着危急当前而慷慨以赴;它听惯了兵器搏击的声音,喜爱它,追求它,以同样的兴奋鼓舞起来;它也和主人共欢乐:在射猎时,在演武时,在赛跑时,它也精神抖擞,耀武扬威。但是它的驯良不亚于勇毅,它一点不逞自己的烈性,它知道克制它的动作:它不但在驾驭人的手下屈从着他的操纵,还仿佛窥伺着驾驭人的颜色,它总是按照着从主人的表情方面得来的印象而奔腾,而缓步,而止步,它的一切动作都只为了满足别人的愿望;这天生就是一种舍己从人的动物,它甚至于会迎合别人的心意,它用动作的敏捷和准确来表达和执行别人的意旨,人家希望它感觉到多少它就能感觉到多少,它所表现出来的总是在恰如人愿的程度上;因为它无保留地贡献着自己,所以它不拒绝任何使命,所以它尽一切力量来为人服务,它还要超出自己的力量,甚至于舍弃生命以求服从得更好。

以上所述,是一匹所有才能都已获得发展的马,是天然品质被人工改进过的马,是从小就被人保育、后来又经过训练、专为供人驱使而培养出来的马;它的教育以丧失自由而开始,以接受束缚而告终;这种动物被奴役或驯养已太普遍、太悠久了,以至于我们看到它们时,很少是处在自然状态中:它们在劳动中经常是披着鞍辔的;人家从来不解除它们的羁绊,纵然是在休息的时候;如果人家偶尔让它们在牧场上自由地行走,它们也总是带着奴役的标志,并且还时常带着劳动与痛苦所给予的残酷痕迹:嘴巴被衔铁勒成的皱纹变了形,腹侧留下一道道的疮痍或被马刺刮出一条条的伤疤,蹄子也都被铁钉洞穿了。它们浑身的姿态都显得不自然,这是惯受羁绊而留下的迹象;现在即使把它们的羁绊解脱掉也是枉然,它们再也不会因此而显得自由活泼些了。就是那些奴役状况最和婉的马,那些只为着摆阔绰,壮观瞻而喂养着、供奉着的马,那些不是为着装饰它们本身,却是为着满足主人的虚荣而戴上黄金链条的马,它们额上覆着妍丽的一撮毛,项鬣编成了细辫,满身盖着丝绸和金碧,这一切之侮辱马性,较之它们脚下的蹄铁还有过之无不及。

天然要比人工更美丽些。在一个动物身上,动作的自由就构成美丽的天然。你们试看看那些繁殖在南美各地自由自在地生活着的马匹吧:它们行走着,它们奔驰着,它们腾跃着,既不受拘束,又没有节制;它们因不受羁勒而感觉自豪,它们避免和人打照面;它们不屑于受人照顾,它们能够自己寻找适当的食料;它们在无垠的草原上自由地游荡、蹦跳,采食着四季皆春的气候不断提供的新鲜产品;它们既无一定的住所,除了晴朗的天空外又别无任何庇荫,因此它们呼吸着清新的空气,这种空气,比我们压缩它们应占的空间而禁闭它们的那些圆顶宫殿里的空气,要纯洁得多;所以那些野马远比大多数家马来得强壮、轻捷和遒劲;它们有大自然赋予的美质,就是说,有充沛的精力和高贵的精神,而所有的家马则都只有人工所能赋予的东西,即技巧与妍媚而已。

这种动物的天性绝不凶猛,它们只是豪迈而犷悍。虽然力气在大多数动物之上,它们却从来不攻击其他动物;如果它们受到其他动物的攻击,它们并不屑于和对方搏斗,只把它们赶开或者把它们踏死。它们也是成群结队而行的,它们之所以聚集在一起,纯粹是为着群居之乐;因为,它们无所畏惧,原不需要团结御侮,但是它们互相眷恋,依依不舍。由于草木足够作它们的食粮,由于它们有充分的东西来满足它们的食欲,又由于它们对动物的肉毫无兴趣,所以它们绝不和其他动物作战,也绝不互相作战,也不互相争夺生存资料;它们从来不发生追捕一只小兽或向同类劫夺一点东西的事件,而这类事件正是其他食肉类动物通常互争互斗的根源:所以马总是和平生活着的,其原因就是它们的欲望既平凡又简单,而且有足够的生活资源使它们无需乎互相妒忌。

这一切,我们只要看看人家放在一块儿饲养,并且成群放牧着的那些小马,就可以观察得很清楚:它们有温和的习性和合群的品质,它们的力量和锐气通常只是在竞赛的表现中显露出来;它们跑起来都要努力占先,它们争着过一条河,跳一条沟,练习着冒险,甚至于眼看危险当前却更加起劲;而凡是在这些自发的练习当中奋勇当先,肯做榜样的马,都是最勇敢、最优良的,并且,一经驯服,常常又是最驯顺、最温和的……

在所有的动物中间,马是身材高大而身体各部分又都配合得最匀称、最优美的。因为,如果我们拿它和比它高一级或低一级的动物相比,就发现驴子长得太丑,狮子头太大,牛腿太细太短,和它那粗大的身躯不相称,骆驼是畸形的,而最大的动物,如犀、如象,都可以说只是些未成形的肉团。颚骨过分伸长本是兽类头颅不同于人类头颅的主要一点,也是所有动物的最卑贱的标志;然而,马的颚骨虽然很长,它却没有如驴的那副蠢相,如牛的那副呆相。相反地,它的头部比例整齐,这给它一种轻捷的神情,而这种神情又恰好与颈部的美相得益彰。马一抬头,就仿佛想要超出它那四足兽的地位;在这样的高贵姿态中,它和人面对面地相觑着;它的眼睛闪闪有光,并且目光十分坦率;它的耳朵也长得好,并且不大不小,不像牛耳太短,驴耳太长;它的鬣毛正好衬着它的头,装饰着它的颈部,给予它一种强劲而豪迈的模样;它那下垂而丰盛的尾巴覆盖着、并且美观地结束着它的身躯的末端:马尾和鹿、象等的短尾,驴、骆驼、犀牛等的秃尾都大不相同,它是密而长的鬃毛构成的,仿佛这些鬃毛就直接从屁股上生长出来,因为长出鬃毛的那个小肉椿子很短。它不能和狮子一样翘起尾巴,但是它的尾巴两边摆动,它就有效地利用尾巴来驱赶苍蝇,这些苍蝇很使它苦恼,因为它的皮肤虽然很坚实,并且满生着厚密的短毛,却还是十分敏感的。

2、刘墉《画马》

小时候我很喜欢画马,某日完成了一张描绘猎人骑马登山的画面,正得意中,母亲走过来对我说:“马背上的人坐得太挺了,你要知道:当骑马上坡的时候,身子要向前俯,否则人跟马都容易翻倒。”

不久之后, 我又画了一张“骑马下山”的画面,母亲看了还是不满意地说:“这次你画中的人物又画得太俯了,骑马下坡时,马固然往山下走,人却要坐得挺,如果也跟着马向前倾,就容易滑下去。”

遭到批评,我有些懊恼地说:“为什么有这么多规矩呢?反正人骑马,爱怎么骑就怎么骑!”

“你讲得不错,但是要想骑得平稳、快速、不颠踬、不倾倒、不被摔下马背、不致滚落山崖,就一定要讲究方法。”母亲说,“这就好比处世一样,当马向高处爬时,仿佛是你得意的时刻,愈是得意愈是要谦恭,所以人要想前俯;至于下山,则仿佛失意时,固然周遭的情况是往下坡溜,我们却反而要坐得挺,撑得直。”

直到今天,不论画马抑或处世,母亲的这两句话总是我的指引。

3、马,人类无言的朋友

”胡马大宛名,锋棱瘦骨成。竹批双耳峻,风入四蹄轻。”杜甫为我们描写了一匹神清骨峻的胡马,传神地展现了马的强劲豪迈,让人有一种马鸣风萧萧之感。

马是大型哺乳动物,四肢强健,力大善跑,加上它的感觉器官发达,眼大位高,视野开阔,记忆力、判断力都很强,方向感也极准确,居六畜之首。给人的印象是憨厚、诚实、纯朴,又和人有方方面面的亲密关系,于是就有了许多佳名美誉:乌骓、赤兔、八骏、九逸、天马、宝马、汗血马、白龙马、千里马等,这些佳称,无不流露出人们对它的喜爱之情!

无论在游牧时期还是农耕文明中,马都是先民不可缺少的帮手,马就是生产力的标志。一直到近代社会农业尚未机械化之前,马几乎包办农村的一切繁重工作。时至今日,在我国的一些落后地区,马仍然是主要的生产力,被农民视为家庭中的重要成员。可以说,马推动了历史的车轮,功不可没。从秦兵马俑、汉铜马俑到唐三彩马,各个时代、各种质地、各种形态的马工艺品栩栩如生,就足以证明这一点。

马以速度见长而成为古代交通工具最佳之选。汗血马,传说中的良马。它产于大宛,汗水从肩部流出,呈血色,一日之内可以跑千里路。“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人生如白驹过隙”等句都传神地展现了骏马疾驰的情形。至今,人们仍为它的速度而喝彩叫好:马在各种赛马节、赛马会上的速度使人颠狂,马在奥运会上表现的机敏和优雅令人倾倒。

马在古代也是建功立业的功臣,“马到成功”就是由此而来。秦始皇统一六国,马之功居其半,兵马俑可为一证。唐太宗连年征战,六骏战功显赫。成吉思汗的铁骑横扫欧亚两大洲时,让人们更深刻地认识到,没有任何动物像马这样深入地影响着人类的历史。可以说人与马所组成的骑兵部队是最具威慑力的军事力量,几千年的刀光剑影中马和人一起创造了历史。

正因为如此,马永远活在人们的心中!成语、俗语记载了这一切:“老马识途”比喻有经验的人做事更有把握;“老骥伏枥”比喻人虽老壮志犹在;“千里驹”却是褒奖年青才俊的好词。文学艺术中也有它的身影,如臧克家的《老马》;历史故事中有王亥驯马、九方皋相马;唐代的韦偃,近代徐悲鸿等为之倾倒而作画;琵琶曲《十面埋伏》,二胡曲《赛马》都是为它谱写的赞歌。

时至今日,人们还要高声呼唤龙马精神……这一切无不说明,马和人类同生死,共荣辱,经历了数千年的风风雨雨,已成为我们人类无言的朋友、忠诚的伙伴!

4、第一次骑马

看着那一张张骑马的照片,我的思路不由得回到了1999年的那次暑假``````

1999年的某一天,我得知爷爷要出门办事。而且听说如果运气好的话还可以骑上一回马。我一听到骑马这个词,心里突然有一种说不出的喜悦,便拉着爷爷说我要去,爷爷本来不想让我去的,但是由于受不住我的吵闹,便应了下来。

第二天,我和爷爷一起做上了飞机``````刚下飞机,我便迫不及待的拉着爷爷来到骑马场``````我怀着兴奋而又紧张的心情骑上了一匹大马,由于我是新手,上马后,身子一翻,坐是坐着了,可是不是坐在马背上,而是坐在了地上。如果不是旁边有很多人,我早就放声大哭了。我吸取上次教训,小心翼翼的骑了上去,这次终于成功了。可是还没坐稳,马突然跑了起来。我对这突发情况感到害怕,我大声叫:“救命”,可是没有一个人来,我只好抓住套住马的那条绳子,深怕会突然跌落马下。蓝蓝的云,青青的草再加上五颜六色千资百态的花朵,潺潺而过的小溪,这些景象仿佛形成了一幅美妙的画卷,而我就是其中的一个景点。就算齐白石在此,也难以画出这形象生动的画卷,就算李白,杜甫的诗也很难描绘出这美好的景象,就算贝多芬也难以奏出这美妙动听的音符。我被这美丽的景象深深吸引了。突然,我双手一松,只觉身子一震,我这才清醒,我赶紧抓住绳子,以免跌落马下。虽然这些景物都没变,但是我的心情却变了。原来紧张害怕的心情变成了满怀喜悦的心情,我骑着马儿朝终点飞奔而去,真正的成了这幅画的景点``````

5、新马说

征服我是人类最高贵的荣耀。我分享人类争战的辛劳和胜利的喜悦。我像我的主人一样,不惧艰难、知难而上,临危不惧、啸傲沙场。面对枪林弹雨,刀光剑影,永远都是那么意气高昂、永不退缩。这就是我——纵横驰骋的马。

我对主人忠心耿耿,从不会拒绝任何命令。我与主人一起跋山涉水,行走人生。比赛时、狩猎时、争战时……我的忠心就像石头中扎下的万年根,不怕任何危险,甚至不惜在战斗中献出自己年轻的生命。

记得在我年幼的时候,主人就很关心我,每天都会与我一起练习,他常常会说:“我要把你培养成千里马。”不过,主人不像别的人,不把我们马当动物看待。每当我气喘吁吁,在练习时不慎摔倒,主人就会像爱惜自己的孩子一样,抚慰我,照顾我。

可是爱马到了痴迷地步的主人家里并不富裕,家人又生了病,想来想去,主人只有把家中值钱的物品卖掉。这不,凶残的债主又来催债,主人说了好多好话也无济于事。债主一眼看到了我。他走过来,用财迷迷的眼神盯着我,说:“嗯!这匹马不错,一看就是训练有素的马,卖给我,债就免了。”尽管主人不情愿把我卖给他,可再看看家徒四壁的贫穷以及家人那孱弱的身体,只好忍痛割爱,含泪卖给了他。我心里不知什么滋味,两眼泪汪汪,主人也抚摸着我的头哭着说:“我一定要把你再买回来——不惜一切!”

到了债主家里,除了每天繁重的徭役,就是让我出去拉车挣钱,我每天累得精疲力竭。吃的还说得过去,可债主又与一个牛仔订了约,说要把我租给他参加赛马比赛,得了资金对半分。精疲力竭的我怎么能跑快,我肚子两侧除了羁绊,就是被马刺刺伤的痕迹。一个月下来,蹄子被马蹄上的钉子穿透,身上的伤痕也数不胜数。

两个月后,一年一度的赛马节到了,我拖着疲惫的身体到起点做准备。我身上挂满了金链条,但并不是装饰我,只是代表我更加不自由。比赛开始后,我奋力向前跑,可力不从心,疲惫迫使我停了下来。这对牛仔可是最大的耻辱。回到债主家里,我得到的是一顿毒打,遍体鳞伤。

在第二年的赛马会上,我同样跑了最后一名,这一次倒是我自己做主故意所为。在牛仔打我的一刹那,我把他掀了出去,硬硬地摔在地上。

不知我又挨了多少打,这时,主人闯进债主家里,用高价把我重新买了回去。主人盯着我遍体鳞伤的身体,眼泪不住地往下流,他的第一句话就是:“对不起!我亲爱的马……”

为了让主人把买我所借的钱还清,我决定再次参加赛马节,因为我深信我是一匹千里马,我有信心一马当先,赢得最后的胜利。同时我还要让债主和牛仔们看一看,友情是至高无上的,友情可以把所有的困难驱走。

现在,我脱掉了心理上的枷锁,自由快乐地生活,向着美好的前方飞奔……

6、马,人类无言的朋友

”胡马大宛名,锋棱瘦骨成。竹批双耳峻,风入四蹄轻。”杜甫为我们描写了一匹神清骨峻的胡马,传神地展现了马的强劲豪迈,让人有一种马鸣风萧萧之感。

马是大型哺乳动物,四肢强健,力大善跑,加上它的感觉器官发达,眼大位高,视野开阔,记忆力、判断力都很强,方向感也极准确,居六畜之首。给人的印象是憨厚、诚实、纯朴,又和人有方方面面的亲密关系,于是就有了许多佳名美誉:乌骓、赤兔、八骏、九逸、天马、宝马、汗血马、白龙马、千里马等,这些佳称,无不流露出人们对它的喜爱之情!

无论在游牧时期还是农耕文明中,马都是先民不可缺少的帮手,马就是生产力的标志。一直到近代社会农业尚未机械化之前,马几乎包办农村的一切繁重工作。时至今日,在我国的一些落后地区,马仍然是主要的生产力,被农民视为家庭中的重要成员。可以说,马推动了历史的车轮,功不可没。从秦兵马俑、汉铜马俑到唐三彩马,各个时代、各种质地、各种形态的马工艺品栩栩如生,就足以证明这一点。

马以速度见长而成为古代交通工具最佳之选。汗血马,传说中的良马。它产于大宛,汗水从肩部流出,呈血色,一日之内可以跑千里路。“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人生如白驹过隙”等句都传神地展现了骏马疾驰的情形。至今,人们仍为它的速度而喝彩叫好:马在各种赛马节、赛马会上的速度使人颠狂,马在奥运会上表现的机敏和优雅令人倾倒。

马在古代也是建功立业的功臣,“马到成功”就是由此而来。秦始皇统一六国,马之功居其半,兵马俑可为一证。唐太宗连年征战,六骏战功显赫。成吉思汗的铁骑横扫欧亚两大洲时,让人们更深刻地认识到,没有任何动物像马这样深入地影响着人类的历史。可以说人与马所组成的骑兵部队是最具威慑力的军事力量,几千年的刀光剑影中马和人一起创造了历史。

正因为如此,马永远活在人们的心中!成语、俗语记载了这一切:“老马识途”比喻有经验的人做事更有把握;“老骥伏枥”比喻人虽老壮志犹在;“千里驹”却是褒奖年青才俊的好词。文学艺术中也有它的身影,如臧克家的《老马》;历史故事中有王亥驯马、九方皋相马;唐代的韦偃,近代徐悲鸿等为之倾倒而作画;琵琶曲《十面埋伏》,二胡曲《赛马》都是为它谱写的赞歌。

时至今日,人们还要高声呼唤龙马精神……这一切无不说明,马和人类同生死,共荣辱,经历了数千年的风风雨雨,已成为我们人类无言的朋友、忠诚的伙伴!

第一次骑马

看着那一张张骑马的照片,我的思路不由得回到了1999年的那次暑假``````

1999年的某一天,我得知爷爷要出门办事。而且听说如果运气好的话还可以骑上一回马。我一听到骑马这个词,心里突然有一种说不出的喜悦,便拉着爷爷说我要去,爷爷本来不想让我去的,但是由于受不住我的吵闹,便应了下来。

第二天,我和爷爷一起做上了飞机``````刚下飞机,我便迫不及待的拉着爷爷来到骑马场``````我怀着兴奋而又紧张的心情骑上了一匹大马,由于我是新手,上马后,身子一翻,坐是坐着了,可是不是坐在马背上,而是坐在了地上。如果不是旁边有很多人,我早就放声大哭了。我吸取上次教训,小心翼翼的骑了上去,这次终于成功了。可是还没坐稳,马突然跑了起来。我对这突发情况感到害怕,我大声叫:“救命”,可是没有一个人来,我只好抓住套住马的那条绳子,深怕会突然跌落马下。蓝蓝的云,青青的草再加上五颜六色千资百态的花朵,潺潺而过的小溪,这些景象仿佛形成了一幅美妙的画卷,而我就是其中的一个景点。就算齐白石在此,也难以画出这形象生动的画卷,就算李白,杜甫的诗也很难描绘出这美好的景象,就算贝多芬也难以奏出这美妙动听的音符。我被这美丽的景象深深吸引了。突然,我双手一松,只觉身子一震,我这才清醒,我赶紧抓住绳子,以免跌落马下。虽然这些景物都没变,但是我的心情却变了。原来紧张害怕的心情变成了满怀喜悦的心情,我骑着马儿朝终点飞奔而去,真正的成了这幅画的景点``````

新马说

征服我是人类最高贵的荣耀。我分享人类争战的辛劳和胜利的喜悦。我像我的主人一样,不惧艰难、知难而上,临危不惧、啸傲沙场。面对枪林弹雨,刀光剑影,永远都是那么意气高昂、永不退缩。这就是我——纵横驰骋的马。

我对主人忠心耿耿,从不会拒绝任何命令。我与主人一起跋山涉水,行走人生。比赛时、狩猎时、争战时……我的忠心就像石头中扎下的万年根,不怕任何危险,甚至不惜在战斗中献出自己年轻的生命。

记得在我年幼的时候,主人就很关心我,每天都会与我一起练习,他常常会说:“我要把你培养成千里马。”不过,主人不像别的人,不把我们马当动物看待。每当我气喘吁吁,在练习时不慎摔倒,主人就会像爱惜自己的孩子一样,抚慰我,照顾我。

可是爱马到了痴迷地步的主人家里并不富裕,家人又生了病,想来想去,主人只有把家中值钱的物品卖掉。这不,凶残的债主又来催债,主人说了好多好话也无济于事。债主一眼看到了我。他走过来,用财迷迷的眼神盯着我,说:“嗯!这匹马不错,一看就是训练有素的马,卖给我,债就免了。”尽管主人不情愿把我卖给他,可再看看家徒四壁的贫穷以及家人那孱弱的身体,只好忍痛割爱,含泪卖给了他。我心里不知什么滋味,两眼泪汪汪,主人也抚摸着我的头哭着说:“我一定要把你再买回来——不惜一切!”

到了债主家里,除了每天繁重的徭役,就是让我出去拉车挣钱,我每天累得精疲力竭。吃的还说得过去,可债主又与一个牛仔订了约,说要把我租给他参加赛马比赛,得了资金对半分。精疲力竭的我怎么能跑快,我肚子两侧除了羁绊,就是被马刺刺伤的痕迹。一个月下来,蹄子被马蹄上的钉子穿透,身上的伤痕也数不胜数。

两个月后,一年一度的赛马节到了,我拖着疲惫的身体到起点做准备。我身上挂满了金链条,但并不是装饰我,只是代表我更加不自由。比赛开始后,我奋力向前跑,可力不从心,疲惫迫使我停了下来。这对牛仔可是最大的耻辱。回到债主家里,我得到的是一顿毒打,遍体鳞伤。

在第二年的赛马会上,我同样跑了最后一名,这一次倒是我自己做主故意所为。在牛仔打我的一刹那,我把他掀了出去,硬硬地摔在地上。

不知我又挨了多少打,这时,主人闯进债主家里,用高价把我重新买了回去。主人盯着我遍体鳞伤的身体,眼泪不住地往下流,他的第一句话就是:“对不起!我亲爱的马……”

为了让主人把买我所借的钱还清,我决定再次参加赛马节,因为我深信我是一匹千里马,我有信心一马当先,赢得最后的胜利。同时我还要让债主和牛仔们看一看,友情是至高无上的,友情可以把所有的困难驱走。

现在,我脱掉了心理上的枷锁,自由快乐地生活,向着美好的前方飞奔……

嘛,下面参考资料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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