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欢迎报考北京城市学院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北京城市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1.学校名称:北京城市学院
2.上级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3.学校性质:民办高校
4.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专科
5.学历学位: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本科、专科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城市学院相应层次学历证书;
符合学校本科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6.校址及办学地点:
顺义校区:顺义区木燕路杨镇段26号
航天城校区:海淀区皇后店路6号
7.学制:本科专业基本学制为4年,专科(高职)专业学制为2年或3年。
第三条
北京城市学院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02
第二章组织架构欢迎报考北京城市学院
第四条
北京城市学院设立由校领导及招生、教学、纪检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北京城市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五条
北京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北京城市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北京城市学院研究生、本科、专科(高职)、中招(七年贯通)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北京城市学院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的监督下进行。
03
第三章招生计划欢迎报考北京城市学院
第七条
学校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统筹考虑各招生省份考生数量、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并结合学校近年来各招生省份来源计划落实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详见各招生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相关要求预留招生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04
第四章录取欢迎报考北京城市学院
第八条
北京城市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平行志愿提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顺序志愿提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实际比例以各省要求为准。
第十条
平行志愿一次性投档,未完成计划参加征集。
顺序志愿,报考我校
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将依次接收后续志愿的考生,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一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时,根据投档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和投档分数,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各专业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投档分数相同的情况下,高考文化课总分高者优先录取专业,文化课总分相同时,将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选考科目总分的成绩,对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
第十二条
美术类专业我校承认并使用各省美术统考成绩,在专业课获得本省美术统考合格的基础上,且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本省相应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方有录取资格,录取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无单科成绩要求。
对于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的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课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对于采取顺序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对进档学生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总分+美术统考总分)×50%。
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课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第十三条
表演、音乐教育、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及书法学专业(含各专业方向)的录取:凡所报考专业(方向)属省统考范围内的,我校使用省统考成绩作为校考(专业加试)成绩;
省统考范围内未涉及的专业(方向)需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校考(专业加试)并使用校考(专业加试)成绩;
部分省份在省统考合格基础上,须参加我校校考(专业加试)并使用校考(专业加试)成绩;
个别省份承认并使用省联考成绩。
录取原则是在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本省相应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校考(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对进档考生择优录取。
校考(专业加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取高考文化课总分高的考生,无单科成绩要求。
文化课总分仍相同情况下,将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选考科目总分的成绩,对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
内蒙古、辽宁、四川省欲报考我校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的考生,无须参加我校校考(专业加试),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辽宁省欲报考我校广播电视编导和广播电视编导(影视编创)专业的考生,无须参加我校校考(专业加试),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部分专业的特殊要求1.外语语种要求:我校翻译专业、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其他专业不限语种,但我校非外语类专业的公共外语课为英语,不再单独安排其他语种的公共外语课程。
另外普通类专业中国际课程班专业需学习雅思英语,对英语水平要求较高,非英语类考生请慎重报考。
2.依据舞蹈表演(体育舞蹈与教育)专业的专业教学计划和学习要求需要,可分男女单列计划,分开录取,详细计划数以各省招办公布为准。
3.音乐教育专业仅录取声乐和钢琴方向的考生。
4.报考表演(影视表演)专业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5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5厘米。
5.报考表演(模特表演)专业的考生要求:时装模特:男生身高184厘米—192厘米,女生身高174厘米—182厘米。
平面模特:男生身高175厘米—183厘米,女生身高163厘米—173厘米。
6.依据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小学教育(本科)专业的教学计划、学习要求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特对报考此专业的考生提出以下要求:(1)身心健康,乐于从事教师职业;
(2)女生身高不低于155厘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5厘米,体态匀称,动作协调;
(3)五官端正,无斜视,无色盲、色弱,着夏装时面部及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等,无纹身;
(4)听力正常,两耳听力范围均不低于3米;
(5)肝功能正常,无任何精神疾病、神经系统疾病、传染性疾病,无嗅觉迟钝、口吃、狐臭、步态异常、驼背等问题。
7.依据护理学(本科)专业、护理(专科)专业的教学计划、学习要求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特对报考此专业的考生提出以下要求:(1)身心健康,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2)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体态匀称,动作协调;
(3)五官端正,着夏装时面部及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等,无纹身;
(4)无斜视、弱视,无色盲、色弱,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矫正视力镜片度数均不超过800度;
(5)听力正常,两耳听力范围均不低于3米;
(6)肝功能正常,无任何精神疾病、神经系统疾病、传染性疾病等,无嗅觉迟钝、口吃、狐臭、步态异常、驼背等问题;
(7)考虑到医疗卫生服务的特殊性,学校明确提出,不鼓励躯干或肢体残疾考生报考护理学专业,否则将无法完成学业。
8.依据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本科)专业的教学计划、学习要求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特对报考此专业的考生提出以下要求:(1)身心健康;
(2)女生身高应介于160厘米-175厘米,男生身高应介于173厘米-185厘米;
(3)五官端正,肤色好,无狐臭,着夏装时面部及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纹身等;
(4)体形匀称,无明显的“O”形或“X”形腿,无明显内、外八字步,无骨关节疾病或畸形;
(5)口齿清楚,无言语功能障碍;
(6)无斜视,无色盲、色弱,双眼矫正视力"C字表"均不低于0.7(基本相当于"E字表"4.8以上);
(7)肝功能正常,无任何精神疾病、神经系统疾病、传染性疾病;
(8)入学体检标准需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对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的相关规定。
毕业时实际上岗就业需依据《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体检,客舱乘务员应当取得并持有Ⅳa级体检合格证。
航空安全员应当取得并持有Ⅳb级体检合格证。
相关体检标准可参看民航局官网。
9.美术类专业不招收色盲考生。
第十五条
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除舞蹈表演(体育舞蹈与教育)专业以外,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
录取工作体检标准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
所有专业学生入学后若发现有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相关规定及
第十四条
各专业要求的学生将视情况调整到其他相近专业。
第十七条
在录取中有其他特殊要求的省份,按各省招办规定执行。
以上录取原则都基于教育部及各省招办相关政策执行,录取中使用的文化课总分含符合各省招办规定的政策加分。
若政策调整,则按照新的规定执行。
05
第五章收费标准及奖助勤贷欢迎报考北京城市学院
第十八条
根据国家规定结合各专业实际情况,2022年我校各专业收费标准如下:1.本科艺术类专业学费:除动画(日语国际课程班)专业外美术类专业及书法学专业每人29800元/学年,动画(日语国际课程班)专业及其他艺术类专业每人35800元/学年。
2.本科普通类专业学费:国际课程班类专业43800元/学年,其他普通类专业28800元--32800元/学年。
3.高职(专科)专业学费:每人14900--16900元/学年。
4.住宿费标准:根据住宿条件。
每人3000--4000元/学年。
第十九条
奖学金:本校学生按规定享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同时对于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表现突出及在文体方面有相当专长者,学校将给予奖励。
学校设有三好生、学习优秀生、学习优良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奖等多项奖项。
第二十条
勤工俭学:学校设有专门的学生服务中心,为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助学服务。
第二十一条
助学贷款:我校可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06
第六章附则欢迎报考北京城市学院
第二十二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我校书面同意而逾期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具体注册报到要求详见我校新生注册报到须知。
第二十三条
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填报志愿,入学后对不符合录取专业要求或在考试、录取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违规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取消学籍,并报相关部门备案,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
第二十四条
各专业实际录取人数不足20人时原则上不开班,录取的新生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转入其他专业就读。
第二十五条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学校为学生提供纸质或者电子形式教材资料。
第二十六条
招生咨询:北京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2321818学校网址:https://www.bcu.edu.cn招生网址:http://zs.bcu.edu.cn招生微信公众号:北京城市学院招考资讯
第二十七条
我校可根据政策变化等实际情况调整或修改本章程,本章程解释权归北京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所有。
不同地方的录取结果时间不一样,以下是不同地区的时间:
北京
录取时间:
飞行专业单独录取:7月6日
本科提前批:7月7日至15日
特殊类型招生:7月16日
本科一批:7月17日至22日
本科二批:7月23日至28日
本科三批:7月29日至8月3日
高职高专批:8月3日至4日
高职单招:8月5日至8日
专科提前批:8月5日至9日
查询方式:
1.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免费查询;
2.拨打电话12580按语音提示输入准考证号和考生号查询,免收信息费,只收取基本通话费;
3.登陆首都之窗“市民主页”栏目进行免费查询;
4.通过“和生活”APP(手机扫描“和生活”二维码进行安装)进行查询。
浙江
录取时间:
第一批提前录取院校:
7月9日—7月12日
第一批:7月14日—7月21日
第二批提前录取院校:
7月27日—7月29日
第二批:7月31日—8月7日
第三批提前录取院校:
8月13日—8月15日
第三批:8月17日—8月24日
查询方式:
1、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网网站查询;
2、通过招生院校提供的查询方式查询(招生院校网上或声讯电话查询)。
河北
录取时间:
本科提前批A:7月9日18时截止
本科提前批B:7月13日18时截止
本一特殊类型 :7月16日18时截止
本科一批:7月19日12时截止
地方专项计划 :7月19日18时截止
本科三批:8月3日12时截止
专科提前批:8月9日18时截止
专科批:8月16日18时截止
查询方式:
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查询录取结果。
甘肃
录取时间:
本科提前批:7月6日至16日
本科提前批:7月6日至16日
本科一批:7月17日至25日
本科二批:7月26日至8月5日
本科三批:8月9日至8月16日
高考高专:8月16日至8月26日
查询方式:
1、登录甘肃省高等院校招生办公室网站查询;
2、通过招生院校提供的查询方式查询(招生院校网上或声讯电话查询)。
宁夏
录取时间:
艺术本科(不含三本艺术):7月7
提前录取批次:7月8日至14日
国家专项计划:7月12日
本科一批:7月15日至21日
本科二批:7月22日至27日
本科三批:8月1日至8日
高职高专:8月11日至17日
查询方式:
1、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免费查询;
2、通过招生院校提供的查询方式查询(招生院校网上或声讯电话查询)。
吉林
录取时间:
提前批(艺术类):7月3—7月11
本科提前批:7月6日—7月11日
第一批A段 :7月16日—7月21日
第一批B段:7月22日—7月23日
地方专项计划:7月24日—7月25日
第二批A段:7月26日—7月31日
第二批B段:8月1日—8月2日
第三批:8月3日—8月8日
专科提前批:8月9日—8月13日
高职高专:8月14日—8月20日
查询方式:
1、登录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2、通过招生院校提供的查询方式查询(招生院校网上或声讯电话查询)。
贵州
录取时间:
本科提前批:7月4日-7月11日
专项计划批:7月9日-7月12日
自主招生批:7月12日-7月13日
本科第一批:7月13日-7月20日
本科第一批预科:7月19日-7月21日
本科第二批:7月22日-7月29日
本科第二批:7月22日-7月29日
本科第二批预科A类:7月30-7月31
本科第二批预科B类:7月31-8月2
高职高专提前批:8月4日-8月7日
高职高专普通批:8月7日-8月13日
查询方式:
1、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
2、通过招生院校提供的查询方式查询(招生院校网上或声讯电话查询)。
广西
录取时间:
本科提前批:7月11日—15日
贫困地区专项计划:7月16日—18日
本科一批:7月19日—24日
本科二批免费师范生、农村学生专项计划:7月25日—26日
本科二批:7月27日—8月2日
本科三批:8月3日—8月8日
提前高职(专科):8月10日—8月11
高职(专科):8月12日—8月19日
查询方式:
1、网络查询。考生可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点击“快速通道”中的“2015年普通高考档案状态及录取情况查询”模块,在网页上输入准考证号、查询密码、系统提示的随机验证码,通过网银、银行卡 快捷支付、支付宝、翼支付账户、财付通等支付方式完成付费后,即可查询个人档案状态及录取信息。其中“查询密码”即为考生6位信息查询密码。
2、声讯服务查询。使用广西电信后付费的固定电话、小灵通、天翼手机(预付费的不可使用)拨打 118320 ,按照提示音操作,即可查询考生个人档案状态及录取信息。
3、短信查询。编辑短信 GKDA+ 准考证号码 +6 位信息查询密码,广西电信天翼手机用户发送到 10659200111 ,广西移动、广西联通的手机用户发送到 106211002 ,即可查询考生个人档案状态及录取信息。其中, GKDA 为 “ 高考档案 ” 四个字的首字母, GKDA 、准考证号码、信息查询密码是连续输入,中间无空格。
江西
录取时间:
提前批本科:7月8-12日
国家专项本科:7月13-16日
第一批本科:7月18-22日
第二批本科:7月23-30日
第三批本科(独立学院):7月31-8月6
提前批专科:8月9-12日
高职(专科):8月13-21日
查询方式:
1、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2、通过招生院校提供的查询方式查询(招生院校网上或声讯电话查询)。
内蒙古
录取时间:
本、专科提前批:6月25—7月11
本科一批:7月13日—7月18日
本科二批:7月19日—7月26日
高职高专批:7月27日—7月31日
查询方式:
考生可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
重庆
录取时间:
本科提前批:7月8日-7月12日
本科一批:7月15日-7月19日
本科二批:7月25日-7月29日
本科三批:8月1日-8月5日
专科提前批:8月6日-8月8日
专科一阶段:8月10日-8月14日
专科二阶段:8月15日-8月20日
查询方式:
考生可登陆重庆教育考试院网查询录取结果。
云南
录取时间:
录取时间:7月6日-8月20日
本科批次:7月30日前结束
专科批次:8月20日前结束
查询方式:
1、登录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
2、通过招生院校提供的查询方式查询(招生院校网上或声讯电话查询)。
黑龙江
录取时间:
本科提前批:7月8日-7月10日
贫困地区定向招生:7月12-7月13
本科一批A段:7月16-7月23
本科一批B段:7月24-7月25
本科二批A段:7月27日-8月2日
本科二批B段:8月3日-8月6日
本科三批A段:8月7-8月11
本科三批B段:8月12-8月13
高职高专A段:8月16-8月21
高职高专B段:8月22日
查询方式:
1、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查询;
2、通过招生院校提供的查询方式查询(招生院校网上或声讯电话查询)。
福建
录取时间:
7月7日-8月19日
查询方式:
1、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2、通过招生院校提供的查询方式查询(招生院校网上或声讯电话查询)。
山东
录取时间:
飞行技术本科专业:7月2日—12日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7月2日—12日
高水平运动员:7月2日—8日
自主招生批:7月14日—15日
本科一批:7月16日—23日
本科二批:7月26日—8月6日
专科(高职)批:8月9日—15日
查询方式:
1、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查询;
2、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服务网查询;
3、使用"山东24小时"客户端,绑定考号预约录取通知。
天津
录取时间:
艺术、体育类:7月6日
本科提前批:7月上旬
农村专项计划:7月上旬
本科一批:7月上旬
本科二批:7月上旬
本科三批:8月初
高职高专:八月中旬
查询方式:
1、到报名所在单位和区县招办查询;
2、登陆高校网站查询;
3、登陆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查询;
4、自愿使用手机短信查询:编辑短信“15120XXXXXXXXX”发送到10657050810102查询结果(此项业务目前仅向天津移动用户提供服务);
5、自愿拨打声讯台“普通高考查询专线”查询:号码为16893999。
四川
录取时间:
本科提前批:7月6日至9日
国家专项计划:7月11日
地方专项计划:7月13日
本科第一批:7月14日至17日
本科第二批:7月22日至25日
提前批:8月1日至2日
专科第一批:8月3日至5日
专科第二批:8月9日至12日
查询方式:
1、拨打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垂询电话:(028)86605694、86605901查询;
2、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查询;
3、登录《招生考试报》网站查询。
江苏
录取时间:
本科提前批:7月8日—12日
本科一批:7月14日—18日
本科二批:7月20日—24日
本科三批:8月2日—6日
高职(专科):8月10日—14日
查询方式:
1、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2、通过招生院校提供的查询方式查询(招生院校网上或声讯电话查询)。
湖北
录取时间:
查询各批次录取信息开始时间:
体育类本科:7月12日
体育类高职高专:7月28日
艺术本科(一):7月10日
艺术本科(二):7月20日
艺术类高职高专:7月28日
提前批本科文理类:7月12日
第一批本科:7月20日
第二批本科:7月28日
第三批本科:8月4日
提前批高职高专文理类:8月7日
第四批高职高专:8月12日
查询方式:
1、网上查询方法。考生登录e21网站 www.e21.cn / www.e21.edu.cn 或 湖北招生信息网 zsxx.e21.cn / zsxx.e21.edu.cn,点击"招生查询"(也可直接登录查询页面,电信网用户建议登陆cx.e21.cn,教育网用户建议登录cx.e21.edu.cn),输入您的高考报名号+出生年月日来查询相应的录取状态信息。
特别提醒考生:只能在省招办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填报考生联系电话、邮政编码、通讯地址,不要在其他地方填报这些内容,以防个人信息泄露。
2、手机客户端查询方法。详细信息:请点击进入http://zsxx.e21.cn/m/d/i/下载并安装客户端后同样输入您的高考报名号+出生年月日来查询相应的录取状态信息。
河南
录取时间:
提前批:7月9日—7月14日
国家专项计划:7月12日—7月14日
本科一批:7月16日—7月22日
地方专项计划:7月20日—7月22日
本科二批:7月25日—7月31日
本科三批:8月3日—8月7日
高职高专批:8月15日
查询方式:
1、登录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
2、县(市、区)招办招生考试综合服务大厅查询;
3、登录招生院校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陕西
录取时间:
本科提前批:7月5日至7月10日
专科提前批:7月11日至7月12日
单设本科批次:7月14日22∶00前
查询方式:
1、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
2、登录陕西考试招生官方微博查询;
3、登录陕西考试招生官方微信查询。
青海
录取时间:
本科提前批:7月10日-13日
贫困地区定向招生:7月14日-15日
本科一批:7月16日-23日
本科二批:7月24日-31日
本科三批:8月3日-11日
专科提前批:8月12日-14日
专科批:8月15日-24日
查询方式:
1、登录青海招考信息网网站查询:
2、通过招生院校提供的查询方式查询(招生院校网上或声讯电话查询)。
山西
录取时间:
提前批次:7月2日-17日
本科一批A:7月17日至20日
本科一批A1:7月20日至21日
本科一批B:7月22日至25日
本科二批A:7月27日至30日
本科二批B:8月2日至4日
本科二批C:8月7日至11日
专科(高职):8月14日—26日
查询方式:
1、登录山西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
2、通过招生院校提供的查询方式查询(招生院校网上或声讯电话查询)。
湖南
录取时间:
本科提前批:7月8-10日
本科一批:7月12-21日
本科二批:7月22-27日
本科三批:7月30-8月4日
专科提前批:8月5-8月6
专科批:8月7-8月15
查询方式:
1、声讯查询。
高考全省统一查询号码:人工台:1607160
录取状态:16885188、16885118
2、短信查询
高考录取状态查询: 移动、电信C网用户:
发送“LQZT#”加“后10位考生号”到 1062899266(如:LQZT#0102030405)
联通用户:
发“GKLQDT#”#加“后10位考生号”到 1062899266(如:GKLQDT#0102030405)
高考政策包月(5元/月): 移动、电信C网、联通用户:
定制请发送“DZ”到 1062899268
取消定制请发送“QX”到 1062899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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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登录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查询
安徽
录取时间:
本科提前批:7月10-13日
本科一批:7月16日-7月19日
本科二批:7月24日-7月27日
本科三批:8月5日-8月7日
专科提前批:8月13日
专科批:8月15日-8月17日
查询方式:
1、登录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
2、通过招生院校提供的查询方式查询(招生院校网上或声讯电话查询)。
广东
录取时间:
提前批本科:7月6日-7月10日
提前自主招生:7月10日-7月11日
地方专项计划:7月12日-7月13日
本科一批:7月14日-7月21日
本科二批A:7月22日-7月30日
本科二批B:7月31日-8月4日
3+证书类院校:8月5日-8月8日
专科提前批:8月5日-8月8日
三批A类专科:8月9日-8月15日
三批B类专科:8月16日-8月22日
查询方式:
1、手机短信预订方式:
广东移动、联通用户编辑短信息:186+10位准考证号+4位出生年月(例如准考证号是0123456789,出生年月是1993年6月,则发送:18601234567899306,),发送至10629500即可预订高考录取结果。(资费:2元/条,不含通信费)。成功预订短信的用户将在录取结果公布后,系统第一时间自动将考生的录取结果以短信的方式发送至用户手机(客服电话:0755-28811899)。
2、手机APP客户端(安卓版)查询方式:
安卓版手机用户可通过三种方式安装:①登录各大安卓手机软件平台搜索“5184高考”;②点击此处直接下载;③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进行高考录取结果查询。
3、高考录取结果公布后,各考生可登录2015年广东高考录取查询唯一官网(http://www.5184.com/gk/),查询高考录取结果。若对查询有疑问,请拨打服务热线:16883585(目前此服务只适于中国电信固定电话和小灵通,每分钟收费1元)。服务时间:周一至五9:00-18:00。
海南
录取时间:
本科提前批:7月10日至7月12日
本科一批:7月15日至7月18日
本科二批:7月26日至7月29日
本科三批:8月5日至8月8日
高职专科批:8月14日至8月22日
查询方式:
1、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查询:
2、通过招生院校提供的查询方式查询(招生院校网上或声讯电话查询)。
新疆
录取时间:
本科零批次:7月6日至7月11日
贫困地区专项计划一批:7月12日至13日
自主选拔批次:7月14日至7月15日
本科一批:7月14日至7月21日
贫困地区专项计划二批:7月26日至27日
本科二批:7月26日至8月1日
本三提前批:7月26日至7月29日
本科三批:8月7日至8月11日
专科提前批:8月16日至8月19日
查询方式:
1、登录“新疆招生网”凭准考证号和密码查询查询个人录取结果;
2、登录“新疆招生”腾讯官方微信(微信号:xjzs140304)凭准考证号和密码查询查询个人录取结果。
上海
录取时间:
复旦、上海交大综合评价校测及录取:6月26日-7月2日
北大、清华零志愿及两校特殊类型招生录取:7月3日-7月5日
本科提前批:7月6日-7月12日
地方农村专项计划:7月13日
本科一批:7月14日-7月22日
本科二批:7月22日-7月31日
高职(专科)提前批:8月7-8月8
高职(专科):8月9日-8月15日
查询方式:
1、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主页→点击进入“查询系统”页面→输入查询码(在准考证正面,由1位大写字母和7位数字组成)→输入密码(初始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号码的最后6位不含字母的数字)→根据提示输入图形校验码→系统显示查询结果;
2、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3、通过招生院校提供的查询方式查询(招生院校网上或声讯电话查询)。
辽宁
录取时间:
本科提前批:7月12日至16日
专科提前批:7月15日至19日
高水平运动员:7月15日至17日
本科第一批A段:7月18日至22日
本科第一批B段:7月25日至28日
农村专项计划:7月27日至28日
本科第二批:7月29日至8月4日
本科第三批:8月5日至10日
专科(高职):8月11日至19日
查询方式:
1、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查询:
2、通过招生院校提供的查询方式查询(招生院校网上或声讯电话查询)。
西藏
录取时间:
7月6日-8月14日
查询方式:
考生可登陆西藏教育考试院查询最新录取状态及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