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复试时间在3、4月份,复试日期院校自主决定,不同院校具体复试日期可能会有所不同。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复试即可,复试形式有笔试和面试,内容一般包含英语口语,专业基础知识,思想政治,心理素质等。
研究生接到招生单位的复试通知,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如准考证、身份证、成绩单、学历证书等,到复试单位报到、体检,然后参加笔试、面试等复试流程。复试成功会进入政审阶段,经过院校审核没问题的考生会被正式录取,被录取后缴费学习即可。
相关规定:
(一)招生单位要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每年4月底前完成。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或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可除外),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