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研究生报考条件如下:
拥护中国***的领导,遵纪守法。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为适应我国医学事业发展对护理专门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护理人才培养体系,创新护理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护理人才培养质量,2010年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27会议审议通过了护理硕士等19种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
护理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目标是: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具有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较强的临床分析和思维能力,能独立解决本学科领域内的常见护理问题,并具有较强的研究、教学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专科型护理专门人才。
课程设置:
一、要充分反映护理实践领域对专门人才的知识与素质要求,以培养学生的临床护理实践能力为主,同时注重培养研究能力和教学能力。
二、护理硕士培养模式采取以临床实践为主,辅以一定的课程学习和科研训练。
三、护理硕士专任教师须具有较强的护理专业实践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
四、学位论文须与培养临床护理决策能力紧密结合,体现学生运用护理及相关学科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护理实际问题的能力。论文类型可以是研究报告、个案研究等多种形式。学位论文答辩形式可多种多样,答辩成员中须有护理实践领域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