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有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54个二级学科硕士点,现有农业推广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法律硕士(J.M)、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硕士(MEA)、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等6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其中工商管理硕士(MBA)、法律硕士(J.M)招收全国联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重点专业22个
省重点专业:
国际经济与贸易
校重点专业: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校重点专业:
金融学
省重点专业:法学
校重点专业:
汉语言文学
市重点专业:英语
校重点专业:广告学
校重点专业:艺术设计
省重点专业:
数学与应用数学
校重点专业:
物理学
省重点专业:
应用化学
省重点专业: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省重点专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省重点专业: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
校重点专业: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市重点专业:
土木工程
校重点专业:
建筑学
校重点专业: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省重点专业:
航海技术
省重点专业:
水产养殖学
校重点专业:
食品科学与工程
校重点专业:
临床医学
宁夏大学研究生复试分数线2023:哲学专业为289分;经济学专业为338分;材料与化工专业为253分;新闻与传播专业为345分。
一、复试制度
(1)明确了实施复试工作的权力、责任主体和管理职责:招生单位全面负责,校院二级管理,导师、专家集体考查。
(2)对一些重要的复试环节作出规范性要求,如: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等;每个复试小组还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善保存以备查;同一学科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3)加强监督保障。包括实行考场监察和巡视制度,进行全程、全面、有效的监督;广泛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考生如果对复试结果有意见可以申诉。完善复试监督及复议制度。
二、复试相关规定
(1)招生单位要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每年4月底前完成。
(4)教育部依据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结合年度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但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由招生单位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