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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过户车牌可以过户吗(买二手车车牌可以一起过户吗)

发布时间:2024-05-08 05:01:32 游览:82 次

买二手车不可以连车牌号一起过户,只有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过户手续

1、个人对个人:买卖双方的身份证原件;车辆行驶证,机动车辆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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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人对单位:买方单位机构代码证(原件/年检有效期内)、公章,卖方身份证原件;车辆行驶证,机动车辆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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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单位对单位:买卖双方单位机构代码证(原件/年检有效期内)、公章,卖方单位经办人身份证;车辆行驶证,机动车辆登记证书。

4.、单位对个人:买方个人身份证,卖方单位机构代码证(原件/年检有效期内)、公章、卖方单位经办人身份证;车辆行驶证,机动车辆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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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买方是外地个人且车辆需落户济南的,需办理济南市暂住证;买方是外地单位且车辆需落户济南的落在济南市个人身份证或暂住证下都可;车辆户主是暂住证的,办理过户、提档时需要原暂住证(过期的补领);车辆行驶证,机动车辆登记证书;购置税本。

参考资料:

过户类型:

个人过户给公司:

行驶证、登记证书、车身发票、卖方的身份证、卖方去车管所照相、车辆年审即无违章、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公章2份、申请书加公章、白纸加公章。

公司过户给公司: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有效期内的交强险,

3,过户双方的企业代码证和公章(复印件,买方原件),

4行驶证,

5买卖协议,开具二手车交易发票,

6,车管所填写过户表格,到相关窗口办理。

个人过户给个人:

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车辆购置税证,养路费凭证、保险单、车船使用税证、身份证。

方法/步骤旧机动车交易签订由工商部门监制的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双方各持一份,经工商部门备案,方能办理车辆变更或转籍。请注意证件是否齐全,是否与车主身份证一致。如有不符,应当由原车主提前变更。

合同签订后开具旧机动车交易发票,相关费用的承担由买卖双方协商决定。

持旧机动车交易发票和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前往车管所办理车辆行驶证、登记证的变更或转籍。特别要注意交易车辆有无违章或未处理的事故。

持已经变更的登记证、车辆行驶证,前往购置附加税大厅办理购置税的变更或转籍。

亲属过户:

直系亲属机动车过户有两种方式:

一种是交易方式,即仍需去机动车交易市场办理相关手续。办理点可以是本人身份证所属车管分所,或是转让方身份证所属车管分所,但转让方不必本人去办理。

另一种是赠予方式,可到公证处办理一个赠予公证,凭借赠予声明和公证书来办理转移登记。但公证费用按照赠送车辆的价值百分比来收取,一般高于交易方式的费用。

参考资料:

车辆过户-百度百科

二手车过户可以换车牌吗

二手车牌照一般是不可以和车辆一起过户的。二手车的车牌是属于原车主的,在办理转移登记后,其车牌无法保留,新车主需重新选择号牌,办理机动车登记。但原车主办理转移登记,并在规定期限内再购买新车或二手车的,可以继续沿用原号牌。二手车进行过户不能将车牌号一起过户,新车主需要重新选号,原号牌满足使用年限后可以由原车主保留,如果不满足条件或者是原车主放弃原号牌,则由车管所收回原号牌。

不能上牌的二手车:

1、不符合落籍地排放环保标准的:

很多人喜欢异地购车,在异地购买二手车时,需要注意落籍地的排放标准,如果该二手车的排放标准不符合落籍地的环保标准,是无法上牌的。给车主带来麻烦也造成经济损失。

2、未签订《二手车交易协议》:

所购买的二手车未签订《二手车交易协议》时,同样无法办理上牌业务,即使是亲戚朋友的车辆也需要通过公证处公证或者完成所有权更换才可以上牌。

3、没有过户的二手车:

购买车辆还未进行过户操作时,同样不允许上牌,需要在购买二手车时注意。

4、未经车检的二手车:

二手车未参加年检时,不能上牌,因为车管所需要排除车辆是否是偷盗而来,以及是不是符合车主过户手续和二手车交易协议的车,需要通过年检之后才能进行上牌业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八条 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第五百九十九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法律主观:

二手车过户必须要换新车牌号,原机动车号牌如果符合保留号牌条件,车管所系统会自动保留原机动车号牌半年时间。原车牌只可以转移到车主的新车上,不可以过户给其他人。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法律客观: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二条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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