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停可以去车管所。
经唐河县依法规范中心城区非机动车秩序工作指挥部研究,对县中心城区电动车进行免费登记挂牌,现决定唐河县电动车免费挂牌工作于2022年1月28日启动,至2022年2月28日结束。
唐河县规定:对电动车实行登记挂牌管理,对非标准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悬挂临时电动车防盗识别编码牌。
对电动车,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的,经核查当事人身份证、车辆合格证明或CCC认证证书等材料后,悬挂普通电动自行车识别号牌。
2022年1月20日前购买的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电动车,悬挂临时电动自行车识别号牌;非标准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悬挂临时电动车防盗识别编码牌,2022年2月28日前登记完毕。
对无法提供购车发票或车辆合格证明的,当事人签订承诺书,予以悬挂临时电动自行车识别号牌或临时电动车防盗识别编码牌。
2022年1月20日后购买的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电动车,不予悬挂临时电动自行车识别号牌,非标准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不予悬挂临时电动车防盗识别编码牌。
悬挂临时电动自行车识别号牌的非标准电动车,以及悬挂临时电动车防盗识别编码牌的非标准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限定3年的过渡期,过渡期满后禁止在县中心城区行驶。
唐河县电动车上牌可以在以下地方:
新春服务站(新春居委会院内)、新春路与解放路向东500米路北(老法院东隔墙)、郭庄服务站(郭庄居委会院内)、农贸市场西门向西30米路北、焦庄服务站(焦庄居委会院内)、解放路与星江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徐庄服务站(徐庄居委会院内)。
解放路与公主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西、试采服务站(试采居委会院内)、唐基小区院内、四里桥服务站(四里桥居委会院内)、上海大道东段(新县医院对面)。
电动车上牌需要符合以下6个标准:
1、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2、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公里/小时。
3、整车重量(含电池)不超过55公斤。
4、电机功率不超过400瓦。
5、蓄电池电压不超过48伏。
6、还增加了防篡改、防火、阻燃性能、电器保护等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