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和天津市核发号牌的新能源汽车不受天津限行措施限制。机动车均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1、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4类特种车辆。
2、大中型客车(含公共汽车、班车、长途汽车等)、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通行证)。
3、各国驻华使、领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机动车(“使”字号牌车辆)。
4、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作业车辆。
5、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6、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和本市核发号牌的新能源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