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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车改税(延续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政策)

发布时间:2024-04-29 14:36:56 游览:13 次

延续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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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据央视新闻报道,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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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空间十分广阔。要巩固和扩大新能源汽车发展优势,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加强动力电池系统、新型底盘架构、智能驾驶体系等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统筹国内国际资源开发利用,健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构建“车能路云”融合发展的产业生态,提升全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和绿色发展水平。要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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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新能源汽车是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主要方向,发展空间十分广阔。要巩固和扩大新能源汽车发展优势,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加强动力电池系统、新型底盘架构、智能驾驶体系等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统筹国内国际资源开发利用,健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构建“车能路云”融合发展的产业生态,提升全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和绿色发展水平。

要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优化消费环境,更大释放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

这是今年以来高层第三次在重要会议上提出促进新能源汽车与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发展,特别是明确提出要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自2014年起,国家一直对新能源汽车实施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2022年9月,已经连续三次延续免购置税政策2023年12月31日,稳定了社会预期,提振了市场和消费信心,对推进我国交通能源转型、拉动消费起到了重要作用,因此,不排除2024年继续减免的可能性。

4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其中提到,要巩固和扩大新能源汽车发展优势,加快推进充电桩、储能等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改造。

5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建设充电基础设施。要适度超前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创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维护模式,要引导企业下沉销售服务网络,满足不断增长的新能源汽车维护保养需求。

5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支持地方政府结合实际开展县乡公共充电网络规划,加快实现适宜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地区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鼓励地方出台农村地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专项支持政策,开展电动汽车与电网双向互动(V2G)、光储充协同控制等关键技术研究,建设光储充一体化充电基础设施;而且明确提出支持农村地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并给予消费券等支持。

结合最新举措,一系列密集利好政策的出台,从新能源汽车购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再到动力电池、地盘架构、智能驾驶体系等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以及完善回收利用体系,国家已经从产业生态、核心技术突破及高质量发展方面,形成了全方位、立体化的产业发展战略布局。

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及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势头向好,2022年新能源汽车销量688.7万辆,占全球61%的市场份额,中汽协预计2023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将突破900万辆。我国充电基础设施也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大功率充电桩加速落地,标准体系逐步完备,有序充电、车网互动等创新应用进入示范阶段,产业生态稳步形成。

可以预见,随着密集利好政策的实施,我国新能源汽车将持续保持快速增长势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也会继续提速,相关产业链及企业有望从中受益。

购置税减半2023年新政策如下:

1、购置税税率改革:新能源汽车购置税税率为百分之三,按排量计算的燃油车购置税税率则按排量增加,排量每增加一百毫升,税率增加一百万分之一,即一毫升排量税率增加1,最高不超过7.5%;

2、购置税减免政策:对于购买时间在2023年1月1日前购买的燃油车辆,购置税税率可以减免至5%;

3、购置税费用补助政策:2023年1月1日起,符合国家节能减排要求的燃油车可以申请购置税费用补助。购置税是购买车辆很重要的一步。

汽车购置税的作用:

汽车购置税是指购买汽车时所要交纳的税,购置税额是征收汽车售价(不含税价)的10%,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为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税率为10%,除汽车外,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也要缴纳车辆购置税。

综上所述,中国汽车消费税的税率已基本制定,未出台的原因在于两套征收方案的抉择,是分5档次还是分7档次。

法律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第一条

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第二条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的,列入《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属于符合免税条件的新能源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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