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格是人才强国战略的重大举措。
其中含义:
据现代化建设发展需要选拔优秀人才出国深造的一条重要途径,一般派往科技教育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直属于教育部的非盈利性事业法人单位)负责国家公派留学工作的具体实施。
国家基金委宗旨: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负责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和外国公民来华留学的组织、资助、管理,以利于发展中国与各国教育、科技、文化交流和经贸合作,加强中国与世界各国人民之间的友谊与了解,促进现代化建设和世界和平事业。
国家公派留学生的条件: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身体健康,心理健康;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符合申请项目的其它具体要求。
公派出国的条件、期限和方法:
1、公费出国留学的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具有中国国籍,须为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优秀在校学生。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2、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3至6个月。
访问学者,包含博士后:公派留学期限是3至12个月。
博士研究生,也就是出国读博士:期限为36至48个月。
3、国家公派留学选拔方法
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以及专家评审、择优录取。只要符合公派留学条件,只要是中国公民便可按程序申请。申请时间通常为每年2月20日至3月20日。
公派留学的弊端:就是不自由,会有很大的约束。
公派留学生介绍:
公派留学生是指由国家选拔的指定领域人才,由国家资助派遣至国外进行留学研究,学成期满后要求返回国内参与国家建设。
由于是国家资助学成后必须回国不能长期无故滞留国外,如不归需缴纳留学期间国家出资部分并缴纳一定的违约金
教育部网站发布由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制定印发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 (试行)》,要求公派留学的研究生学成后需回国服务两年,如果不遵守需要偿还所有资助费用,并支付30%的违约金。
留学人员在派出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等手续。派出后应遵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
留学期间,留学人员应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管理,派出单位应采取切实措施,加强留学人员在外管理及回国服务工作。
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为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和在校优秀学生,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外语水平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要求,
3、身心健康
4、符合有关奖学金项目选拔简章的具体要求(详见《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及项目指南》);
5、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一般须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