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社保局咨询电话是:电话:0552-2051779
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法律法规规章,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入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贯彻执行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落实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落实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落实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有关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实施办法,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组织开展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国家、省吸引留学人员创新创业相关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积极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做好人才服务工作,构建全市人才服务体系。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表彰奖励制度办法,综合管理全市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市级表彰奖励活动。承办市委管理的部分***员行政职务任免事宜。
(十)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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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签证手续都需要在属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管辖范围的使馆或领事馆进行审查,所以大部分情况都需要申请人本人自行申请,而很多学生又不是很清楚申请流程和具体所需材料,以下将为大家详细讲解一下办理签证手续的方法和代办机构的****。
办理短期商务、探亲?访友签证之外的赴日签证,首先需由日本国内的邀请人(单位)在法务省入国管理局为签证申请人办理相关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一、大使馆、各总领事馆、办事处管辖地区:
日本驻华大使馆
北京市、天津市、陕西省、山西省、甘肃省、河南省、河北省、 湖北省、湖南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
日本驻上海总领事馆
上海市、安徽省、浙江省、江苏省、江西省
日本驻广州总领事馆
广东省、海南省、福建省、广西壮族自治区
日本驻沈阳总领事馆
辽宁省(除大连市)、吉林省、黑龙江省
日本驻重庆总领事馆
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
日本常驻大连办事处
大连市
日本驻青岛总领事馆
山东省
日本驻香港总领事馆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二、所需材料:
护照原件
在留资格原件复印件
留学生调查表(使馆网页下载)
签证申请书(使馆网页下载)
照片(贴在签证申请书上,2寸白色背景)
户口本复印件(首页、经费支付人、本人)
毕业证明书或毕业证书复印件
学费支付者的在职证明(日期在3个月以内的)
暂住证或居住证明(限户籍非本馆管辖范围者)
三、签证代办机构一览表
可代理日本驻华大使馆管辖地区的申请
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
北京市东城区东单北大街1号国旅大厦
4006008888010-85227638
中国旅行社总社
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8号
010-65241590 010-65593755
中青旅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5号中青旅大厦17层
010-58158453/8341
中国妇女旅行社总社
北京市东城区灯市口大街50号好润大厦2F202室
010-85169732/30
中国天鹅国际旅游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农光南里1号龙辉大厦4层411室
010-67319980 010-67310480
北京市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街道朝阳门南大街18号214室
010-64260008 010-64260396
中国和平国际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国际交流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13号金孔雀大厦922室
010-64480030
中信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19号国际大厦2号楼7层
010-85263716 010-85263721
北京外企晨光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FESCO)
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5号外企大厦B座7层702室
010-67771060/1061 010-85618010
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6层
010-62677654
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出入境人员服务中心
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1号歌华大厦A座2层(本部)
010-84187614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39号第一上海中心2层C200室(分部)
010-84534905 010-64106736
中国对外友好合作服务中心
北京市东城区台基厂大街1号
010-65597442 010-65597443
北京神舟方舟国际会议展览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8号(北京旅游大厦6F606室)
010-65158500 010-85157351
北京二十一世纪国际旅行社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0号
010-64624633 010-64669229
中国交远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23号621室
010-65225561/63/81
仅限代理天津地区的申请
天津市对外服务公司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广银大厦2层
022-58785377、58785376
仅限代理陕西地区的申请
陕西省国际交流中心
陕西省西安市解放路282号
029-82496867、87452126、88149388
西安市国际交流服务中心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北路91号富城大厦1103室
029-87883943、87803861
仅限代理河北地区的申请
河北省外事服务中心
河北省石家庄市师范街81号明月办公楼B座108室(省政府对面)
0311-878073270311-87807323
仅限代理河南地区的申请
河南省外事侨务服务中心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15号
0371-65688864 0371-65688786
仅限代理湖北地区的申请
湖北省对外友好服务中心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三号
027-87839475-88081537-708-7016
武汉市国际交流服务中心
武汉市汉口中山大道1166号码金源世界中心B座5楼
027-82847467 1530-713-5680
仅限代理青海地区的申请
青海省外事服务中心
青海省西宁市解放路14号
0971-8244738
仅限代理湖南地区的申请
湖南省出国人员服务中心
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北路12号湘汇大厦3楼办证大厅
0731-82219462
仅限代理山西地区的申请
山西省外事侨务服务中心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
0351-4052235、4037899
注:中国人以外的外国人的签证申请,由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与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出入境人员服务中心代办。
●上海市
○上海市因私出入境服务中心
地 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29号华侨大厦2楼
接待时间:9:00~17:00 (不午休)
电 话:021-62490001*530 021-62486901 021-62488424(兼传真)
○上海市因私出入境服务中心 浦东受理点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518号B702室金鹰大楼
接待时间:9:00~17:00(不午休)
电 话:021-61049297
○上海市因私出入境服务中心 汉中路受理点
地 址:上海市汉中路188号2楼
接待时间:9:00~17:00(不午休)
电 话:021-63540500*8071 021-63538220 传真:021-63536221
○上海外事服务中心
地 址:上海市铜仁路258号九安广场328室
接待时间:9:00~17:30(11:30~13:30午休)
电 话:021-62565900*1556或1557 021-62158298
○上海外事服务中心出国服务部虹桥受理点
地 址:上海市娄山关路55号新虹桥大厦108室
接待时间:8:30~17:00 (11:30~13:30午休)
电 话:021-62787790
○上海外事服务中心浦东受理点
地 址:浦东大道1081号中信五牛城C座204室
接待时间:9:00~17:00
电 话:021-50933633 传真 : 021-50933655
○上海市前进因私出入境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复兴中路1号申能大厦1605室
接待时间:9:00~17:00 (不午休)
电 话:021-53514077 021-53514078
●江苏省
○江苏省国际交流中心
地 址:南京市中山北路313号1楼
接待时间:8:30~17:30 (11:30~12:30午休)
电 话:025-86633150 025-83347643
○苏州市国际交流中心
地 址:苏州市三香路558号
接待时间:9:00~17:00 (11:45~12:45午休)
电 话:0512-65205997 0512-65205663 0512-65206079 0512-65100804
○无锡市出入境服务中心
地 址: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国联大厦10楼
接待时间:9:00~17:00 (11:45~13:00午休)
电 话:0510-82830828 0510-88976789 (年中无休)
○常州市国际交流中心
地 址:常州市晋陵中路353号旅游大厦4030室
接待时间:9:00~18:00 (11:45~14:00午休)
电 话:0519-88107126 0519-88117873 传真:0519-88107126
○南通市出入境服务中心
地 址:南通市人民东路8号王府大厦麒玉楼4楼415室
接待时间:9:00~17:30 (11:30~13:30午休)
电 话:0513-83500153传真:0513-85501061
○连云港市友好签证服务中心
地 址:连云港市新浦区通灌北路39号万家乐购物中心5楼522室
接待时间:9:00~17:30 (11:30~14:00午休)
电 话:0518-85801739 0518-85815407 传真:0518-85804216
○镇江市国际交流中心
地 址:镇江市正东路141号
接待时间:9:00~18:00 (12:00~14:00午休,6至9月午休至15:00)
电 话:0511-84423885 传真:0511-84416744
○徐州市国际交流中心
地 址:徐州市新城区行政中心西三区105室
接待时间:8:30~18:00 (12:00~14:00午休、7至10月午休至15:00)
电 话:0516-83711746 0516-83733415 传真:0516-80800827
○泰州国际交流中心
地 址:泰州市凤凰东路58号市政府主楼3楼
接待时间:8:30~17:30 (12:00~14:00午休)
电 话:0523-86839384 传真:0523-86839294
○宿迁国际交流中心
地 址:宿迁市南湖路1号139室
接待时间:8:30~17:30 (11:30~14:00午休)
电 话:0527-84368696 传真:0527-84368699
○盐城市外事服务中心
地 址: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行政中心826室
接待时间:8:30~18:00 (12:00~14:30午休)
电 话:0515-88190826 0515-86660826
○淮安市对外友好服务中心
地 址:淮安市淮海北路121号307室
接待时间:8:00~18:00 (11:30~14:30午休)
电 话:0517-3754763 传真:0517-3765881
●浙江省
○浙江省对外交流服务中心
地 址:杭州市石函路1号
接待时间:8:00~17:30 (11:30~14:00午休)
电 话:0571-85119333 传真:0571-87054902
○宁波市国际交流服务中心
地 址:宁波市解放北路91号
接待时间:8:30~18:00 (11:30~13:30午休)
电 话:0574-87244159 0574-87255059
○台州市国际交流服务中心
地 址:台州市市府大厦3楼341室
接待时间:8:00~17:00 (11:00~14:00午休)
电 话:0576-88511057 0576-88511062 0576-88511063
○温州市国际交流中心
地 址:温州市洪殿南路外事大楼1楼大厅
接待时间:8:30~17:00 (12:00~13:30午休)
7至10月:8:30~18:00 (12:00~14:30午休)
电 话:0577-88315299 0577-88340060
○嘉兴市国际交流服务中心
地 址:嘉兴市广场路350号
接待时间:8:30~17:00 (12:00~13:00午休)
电 话:0573-82512199 0573-82512198
○衢州市外事服务中心
地 址:衢州市荷花三路市政府大院内
接待时间:8:00~17:00 (11:30~13:30午休)
[5至10月:8:00~17:30 (11:30~14:00午休)]
电 话:0570-3086363 传真:0570-3086363
○湖州市外事服务中心
地 址:湖州市仁皇山路行政中心2号楼201室
接待时间:8:30~17:30 (12:00~14:00午休)
电 话:0572-2399616 传真:0572-2037637
○金华市对外交流服务中心
地 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11号市政府主楼一楼办事大厅(外侨办窗口)
接待时间:8:00~17:00 (11:30~14:00午休)
电 话:0579-82473702 传真:0579-82475725
○舟山市外事服务中心
地 址: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东12505、12507
接待时间:8:30~17:30 (12:00~14:00午休)
电 话:0580-2281294 传真:0580-2281293
○绍兴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服务中心
地 址:绍兴市府山西路360号
接待时间:8:30~17:30 (12:00~14:30午休)
电 话:0575-88937893 传真:0575-85165262
● 安徽省
○安徽省外事侨务工作服务中心
地 址:合肥市梅山路8号外事旅游大厦4楼
接待时间:8:00~17:30 (12:00~14:30午休)
电 话:0551-2821531 0551-2816939
○蚌埠市外事服务中心
地 址:蚌埠市东海大道行政办公中心3号楼3108室
接待时间:8:00~17:30 (12:00~14:30午休)
[7至9月:8:00~18:00 (12:00~15:00午休)]
电 话:0552-3124157 传真:0552-3123011
○安庆市对外友好合作服务中心
地 址:安庆市华中路212号
接待时间:8:00~17:30 (12:00~14:30午休)
[7至9月:8:00~18:00 (12:00~15:00午休)]
电 话:0556-5208162 传真:0556-5208313
○黄山市国际友好交流服务中心
地 址:黄山市屯溪区股份大道市政府大楼6楼
接待时间:8:00~17:30 (12:00~14:30午休)
7至9月:8:00~18:00 (12:00~15:00午休)
电 话:0559-2355265 传真:0559-2355312
○铜陵市外事侨务旅游服务中心
地 址:铜陵市人民一路6号
接待时间:8:00~17:30 (12:00~14:30午休)
[7至9月:8:00~18:00 (12:00~15:00午休)]
电 话:0562-2857767 传真:0562-5880537
○马鞍山外事服务中心
地 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太白大道2008号市行政中心4号楼442室
接待时间:8:00~17:30 (12:00~14:30午休)
[7至9月:8:00~18:00 (12:00~14:30午休)]
电 话:0555-8355693 传真:0555-8355694
○芜湖市对外友好合作服务中心
地 址:芜湖市北京路42号
接待时间:8:00~17:30 (12:00~14:30午休)
7至9月:8:00~18:00 (12:00~15:00午休)
电 话:0553-3888187 传真:0553-3888185
○巢湖市外事服务中心
地 址:巢湖市卧牛路5号
接待时间:8:00~17:30 (12:00~14:30午休)
7至9月:8:00~18:00 (12:00~14:30午休)
电 话:0565-2335428 传真:0565-2335428
○淮北市外事侨务服务中心
地 址:淮北市人民路197号招商大厦10楼
接待时间:8:00~17:30 (12:00~14:30午休)
[7至9月:8:00~18:00 (12:00~14:30午休)]
电 话:0561-3119265 传真:0561-3119265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为3个月。签证申请人须在该证明书有效期内在所属日本驻华使领馆申办签证,并入境日本,逾期自动作废。申请需要通过本馆所指定的代办机构办理。(为什么要通过代理机构?因为日本驻华使馆明确规定,本馆的签证手续原则上需要通过本馆指定的代办机构办理。「外交」、「公务」、「因公普通」护照持有者必须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指定的代办机构办理。另外,国费留学生和在中国长期居留的日本人的配偶的同伴签证请直接与本馆领事部签证处联系。)
蚌埠医学院在全国名声还不错。
拓展知识:
蚌埠医学院(Bengbu Medical College),位于安徽省蚌埠市,是安徽省省属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是国家首批具有学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国家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国家首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试点高校、国家首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推免高校、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教育部临床医学“5+3”改革试点高校、安徽省高校综合改革首批试点单位、安徽省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岗位设置单位,是暨南大学、陆军军医大学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单位。学校创建于1958年7月,由原上海第二医学院分迁和安徽医学院援建而成,
1968年改称蚌埠反修医学院,1970年9月,与安徽医学院合并,改名为安徽医学院蚌埠分院,1974年6月,恢复称蚌埠医学院。据2023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占地面积1751.8亩;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2176名,硕士研究生2754名(含留学生);有教职医护员工近6000人(含直属附属医院);
设有16个学院,开设30个本科专业;有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据2023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有3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4个省级重点学科、3个省级高校高峰培育学科、30个省级重点专科和重点培育专科、2个省级特色专科。
3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4个省级重点学科、3个省级高校高峰(培育)学科、30个省级重点专科和重点培育专科、2个省级特色专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