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基金委为访问学者每月资助1400-1800美元,根据地域不同,有一些差异。
比如加州 、俄亥俄等地的访问学者, 资助每月1700美元;纽约的访问学者,每月1800美元;堪萨斯州的访问学者,资助每月1400美元。
高等学校接受国内访问学者是为一般高等学校培养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重要形式,也是进行校际学术交流的一种途径。在国外,访问学者有公派和自费之分。前者是由国家、地方、行业或者单位资助;后者多为邀请单位资助。
访问学者申请人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具有中国国籍,须为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优秀在校学生。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4、身心健康。
5、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6、申请时应符合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的相关要求。
8、符合所申请项目的其他要求。
留学基金委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主要包括一次国际往返旅费及生活费奖学金,其中生活费奖学金是指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费用,包括: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零用费等。
具体资助标准按教育部、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生活费视所在国家和地区类别不同,通常是1400-1800美元。
所有留基委信息,建议根据自身情况咨询官网: http://www.csc.edu.cn/
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条件是: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外语水平达到规定的要求;
3、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4、符合有关奖学金项目选拔简章的具体要求;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应为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在校学生,年龄满18周岁。
法律依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章程》第二条
基金委的宗旨是,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负责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和外国公民来华留学的组织、资助、管理等工作,以利于发展我国与各国教育、科技、文化交流和经贸合作,加强我国与世界各国人民之间的友谊与了解,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世界和平事业。
国家公派留学注意事项
1、公派留学学生需要在出国前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且缴纳出国留学的保证金,与此同时该协议书还需要公证,公证后的协议书才会正式生效;
2、公派留学,提前获得学位并且回国会被认为是提前完成留学计划如期回国,若留学生在留学期间改变国籍,意味着放弃国家公派留学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