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申请留学基金委资助流程:一、学费发放按照个人申请、驻外使(领)馆审核、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发放、教育部监督的流程进行。二、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学费应为完成经批准的学习计划所需支付的学费,不包含留学单位收取的可选择费用及根据个人需求支付的保险、住宿等生活费用。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组织的成班派出项目学费资助范围、资助标准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在签署项目协议前报教育部批准。学费可根据留学单位规定,按学期或学年分期向留学单位支付,或向留学人员报销。三、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获得学费资助资格(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组织的成班项目除外),且在规定资助期限内的,一般应在赴留学单位入学后,在留学单位规定的支付学费日期前30个工作日将学费发放申请邮寄或面交至驻外使(领)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