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网首页 |资讯 |财经 |娱乐 |汽车 |时尚 |房产 |健康 |数码 |社会 |图片 |消费 |大盘 |互联网金融 |新车 |试驾 |化妆品 |奢侈品 |二手房 |两性 |曝光台

扬州市绿化(曹甸高级中学的学校简介)

发布时间:2024-04-05 16:31:42 游览:36 次

学校占地120多亩,建筑面积25000多平方米,楼房林立,布局合理,格调高雅;绿化面积18500多平方米,草木葱茏,花开四季,异彩纷呈;教育装备现代化,设施齐全。有30个班级,1600多学生,教师队伍结构合理,敬业爱岗。校风正、教风严、学风浓,教育教学质量一直名列扬州市同类学校前列。学校近几年被评为“江苏省优秀教师集体”、“江苏省德育先进学校”、“扬州市文明单位”、“扬州市现代教育技术先进集体”、“扬州市绿化学校”,是省心理健康教育实验学校、扬州大学教科院和扬州市“教科研实验基地”。

在实施素质教育的过程中,曹甸高级中学立足于建设和谐的育人环境,探索和谐的生本发展,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创设和谐的审美情趣,进一步提高了教育教学质量,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

-90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园事业健康发展,改善生态和人居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公园是指具备良好绿化环境和较完善设施,向公众开放的,以休憩、健身、游览、娱乐为主要功能的公共场所,包括开放式管理公园和封闭式管理公园。第三条 开放式管理公园的规划、建设、管理、使用等活动适用本条例。第四条 公园事业发展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一规划、规范建设、科学管理、充分利用的原则。第五条 公园实行名录管理。公园名录应当包括公园名称、类别、位置、面积、四至范围和管护单位等内容。

公园名录编制、公布、调整的标准和程序由市人民政府确定。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园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保证公园规划、建设和管理所必需的经费。

鼓励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通过投资、捐赠、参加志愿服务等方式,依法参与公园的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二章 规 划第七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公园行政主管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依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编制市公园体系发展和保护专项规划。

-125

编制市公园体系发展和保护专项规划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明确全市公园体系的发展和保护目标,做到布局合理、覆盖均衡、体系完整、功能多样;

-88

(二)根据不同区域人口数量,科学规划综合公园、社区公园的选址、面积和服务半径,方便公众使用;

(三)因地制宜,配套建设农村文体活动广场;

(四)改善城乡环境,鼓励利用荒滩、荒地等建设公园。

编制市公园体系发展和保护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意见,规划报送审批前,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第八条 市公园体系发展和保护专项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公园数量和面积不得减少,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市公园体系发展和保护专项规划应当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公园用地或者擅自改变公园用地的使用性质。

确因国家重点工程和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改变已建成的公园用地使用性质,属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应当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后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调整;属于县(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应当经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后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调整。

涉及城市永久性绿地的,按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城市永久性绿地保护规定执行。第十条 科学合理利用公园地下空间,严格控制商业性开发。确因公益性项目建设需要开发公园地下空间的,应当依法审批。第三章 建 设第十一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公园设计规范,制定符合本市实际、体现本地特色的市公园设计规范和技术标准。第十二条 公园设计应当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地貌、水体植被等自然条件,注重人文景观和文化艺术教育内涵。第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园,绿地面积应当符合公园设计规范,栽植的树木应当符合本地区自然生长条件。第十四条 新建、改建、扩建公园的,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市公园体系发展和保护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公园设计方案。

建设单位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应当提交公园设计方案。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公园设计方案,应当征求公园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公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提交意见。第十五条 新建、改建、扩建公园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交付使用前公园的养护和安全管理责任,应当在施工合同中约定。

公园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将公园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存档。第十六条 公园配套服务设施的设置应当符合设计方案、技术规范和安全标准,并与公园景观、环境相协调。第十七条 社区公园照明和亮化设施的建设、维护,纳入市政路灯系统统一管理。第十八条 公园名称依照地名管理规定确定。第四章 管 理第十九条 市园林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公园行政管理工作,是本市公园行政主管部门。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公园行政管理相关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园行政管理职责落实到所属部门。

猜您喜欢
热点图片/ Hot picture
排行搒/ The total ranking
热点推荐/ Hot recommendation
  • Copyright © 2012-2024 中国物联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欢迎广大网友来本网站投稿,网站内容来自于互联网或网友提供 邮箱:21620564#outl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