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更加公平化,教育机会更加均衡化
在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要科学合理地确定各省的高校招生名额,并在分配招生指标时照顾到人口大省和中西部落后地区,对于高考加分政策要减少并严格审查;逐步取消高考分批次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二、转变考试和选才模式,增加学生的选择性
新高考招生制度改革中,用“两依据一参考”来取代“唯分数论”,增加了学生选择的余地和综合素质的考察;用“一年两考”来改变“一考定终身”的局面,让更多人有多次考试的机会,从而更大概率获得教育机会;取消文理分科,增强了学生的选择性,学生能够根据自己的特长进行选择,有利于不同人才的培养。
三、以“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引导学生综合发展,间接推动素质教育的实施
新高考招生制度的改革突破了传统只看普通高考总分数的局限,在“3+3模式”的基础上,参考学生在高中三年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高校录取不再只看高考分数,同时还要看高中三年的平时表现,这就间接推动着学生高考不仅要最后考得好,平时的表现也要好。
教师是教育活动的主导,教师是教育者、传道者,是具体高考方案的具体实施者,也是学生未来发展的引导者。教师素质素养的提高,有利于提高学校教育教学的质量,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能力,也为落实新高考招生改革方案提供良好的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