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考志愿填报能填45个。
本科提前批志愿设置:
本科提前批志愿设置。普通类和体育类中,原顺序志愿(分一、二志愿)结构,调整为单个志愿,设置1次征集志愿。原平行志愿结构的由10个院校平行志愿调整为3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艺术类由原10个院校志愿调整为30个志愿。
本科批志愿设置:
本科批志愿设置。普通类的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志愿合并,设置为特殊类型志愿,设1个院校志愿。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民族班和预科班志愿与非定向志愿合并,设置为普通志愿,志愿个数由原10个院校志愿调整为4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其他志愿设置:
专科提前批志愿设置。增设1次征集志愿。定向培养士官志愿由原10个院校平行志愿调整为3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高职专科批志愿设置。由原10个院校平行志愿调整为3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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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考录取批次及招生编排方式:
录取批次:
根据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规定,结合录取工作实际,对录取批次进行合并和优化。将原有的本科一批、二批、三批合并为本科批;普通专业招生按本科提前批、本科批、专科提前批、专科批进行录取。
艺术类专业按本科提前批、本科批、专科批进行录取;体育类专业按本科提前批、本科批、专科提前批、专科批进行录取。按平行志愿投档的院校专业的计划编排由“院校+专业”调整为“院校专业组”模式。
湖南省招生计划编排方式:
根据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规定,“按照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列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录取”。各类招生计划由原来的按文、理科分类编排调整为按照首选科目分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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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新高考考试科目:自2021年起,高考科目由3门全国统考科目和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组成。报考体育类、艺术类专业考生还须参加专业术科考试。
(1)全国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科。外语分为英语、日语、俄语、法语、西班牙语、德语6个语种。全国统考科目考试由教育部组织命题,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时间,安排在每年6月组织考试。外语科目只考一次,条件成熟后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2)选考科目:选考科目分为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考生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和拟报考高校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中,选择3门作为选考科目。其中,首选科目从物理和历史2门科目中必选且只选1门,再选科目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任选2门。
法律依据:《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三) 改革统一高考招生录取制度。实行国家统一考试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结合,普通高校按照“两依据、一参考”模式进行录取,即依据考生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成绩,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学生。
1.考试对象。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报名的人员。
2.考试科目。自2021年起,高考科目由3门全国统考科目和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组成。报考体育类、艺术类专业考生还须参加专业术科考试。
(1)全国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科。外语分为英语、日语、俄语、法语、西班牙语、德语6个语种。全国统考科目考试由教育部组织命题,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时间,安排在每年6月组织考试。外语科目只考一次,条件成熟后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2)选考科目:选考科目分为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考生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和拟报考高校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中,选择3门作为选考科目。其中,首选科目从物理和历史2门科目中必选且只选1门,再选科目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任选2门。
3.考试成绩。考生高考总成绩由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选考科目成绩组成,满分为750分。
(1)全国统考科目成绩。语文、数学和外语三门统考科目卷面总分各为150分,考试卷面原始分直接计入考生高考总成绩。
(2)选考科目成绩。物理、历史2门首选科目的考试卷面总分各为100分,考试卷面原始分直接计入考生高考总成绩;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的考试卷面总分各为100分,按照等级赋分规则,考试卷面原始分转换成等级分数后计入考生高考总成绩。
建立再选科目托底保障机制。当再选科目中某科目考试人数少于保障基数时,以保障基数为准,从高到低进行等级赋分。保障基数按照国家相关学科人才培养的需求等因素予以确定。等级赋分具体办法由省教育厅另行制定。